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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新疆洋万信高贸易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5〕65号

新疆洋万信高贸易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401室领取《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1号
  联系电话:2857186 联系人:黄雪梅 黄舒琪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疆洋万信高贸易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61号)
  2.新疆运福羽英建材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62号)
  3.新疆财晨盛明商贸有限公司处罚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63号)
  4.新疆星萃源能源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73号)
  5.新疆景顺安勇贸易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76号)
  6.新疆栩姝供应链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77号)
  7.新疆灵幻供应链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78号)
  8.新疆鹊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79号)
  9.新疆春普商贸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乌税稽罚告〔2025〕80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