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税务局 新疆税务微博
本站热词: 减税降费 个税 增值税 小微企业 发票
      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克州税稽检通〔2026〕21号)

乌恰五星理想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3024MA794L1W5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周成(税务检查证号:新税稽6530250007)、宗扬(税务检查证号:新税稽6530191009)等人,自2026年8月11日起对你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附材料、物品清单)。如拒不配合检查,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系人、联系方式:周成  0908-4238562          

请你公司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南路28号院)处理涉税事宜,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本文书即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克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8月11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如被检查人认为税务检查人员与检查工作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可以申请回避。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将在3日内作出并告知,回避申请审查期间不停止税务检查。

被检查人有权监督税务检查工作全过程,如认为税务检查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投诉举报、依法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