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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解放南路税务分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乌天解南税公告〔2026〕8号

新疆民信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2MACAE2N30L):
  你单位未按规定申报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医疗保险费,未按时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征集单(征集单单号:20260402134729617612),未按时申报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征集单(征集单单号:1877911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我分局依法向你单位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天解南税限改〔2026〕824号)。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天解南税限改〔2026〕824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届满期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解放南路税务分局领取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发布次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若期限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第一日为期限满的日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40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解放南路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991-2202529
  联系人:张晖、曾正云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天解南税限改〔2026〕824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解放南路税务分局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