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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东门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的公告

乌天税东门公告〔2025〕2号

天山区青年路发基地美发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2MA7AALTT2A):
  你单位未按规定足额缴纳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的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我分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乌天税东门社限缴通〔2024〕12001号)后你单位仍未缴纳。我分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乌天税东门费征决〔2025〕01001号)后你单位仍未缴纳。我分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乌天税东门费催〔2025〕02001号)后你单位仍未缴纳。现我分局对你单位出具《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乌天税东门费责担通〔2025〕001号)。
  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乌天税东门费责担通〔2025〕001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东门税务分局领取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路150号
  联系电话:0991-2660065
  联系人:邓凤杰、孙勇伟  
  附件:《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乌天税东门费责担通〔2025〕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东门税务分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