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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4〕32号

项余蒙(纳税人识别号330325********6515):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4〕126号)。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402室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文书正本。否则,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43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联系电话:0991-4698613   联系人:张学斌  赵翎如
  特此公告。
  附件: 《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4〕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