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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3〕24号

水磨沟区惠民巷文迪建材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5MA793MP62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经销部2021年3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至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惠民巷50号馨都一号公馆2幢一层商业109号),查无此单位,同时与你(单位)经营业主俞文迪(电话号码:186*****065)无法取得联系,《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79号)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7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79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79号)书面文本。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43号
  联系电话:0991-4650659     联系人:雷春燕、许峰
  附件: 《税务检查通知书》
  (乌税稽检通〔2023〕79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