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塔城地区税务局确认的4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塔城地区税务局4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2025年4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2025年第2号 时间:2025年4月9日 19:13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 大中小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塔城地区税务局确认的4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塔城地区税务局42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