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622428********1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区税限改〔2023〕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税务局关于送达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责令限改通知书的公告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2:24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税务局
+ 大中小
【打印】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