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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克拉玛依景百商贸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克税稽公告〔2026〕2号

克拉玛依景百商贸有限公司: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届满期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316室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发布次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若期限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110号

联系电话:0990-6223143

联系人:翟美玉、鱼媛、刘思奇

特此公告。

 

 

附件:

1.克拉玛依景百商贸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克税稽检通〔2026〕29号)

2.“码上监督”使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