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酷博锐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25564656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我局对你公司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和2023年11月属期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催缴,税务干部至你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32号红旗路电脑城4-04号)及生产经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旗路196号天禧大厦519室),查无此单位,同时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甘宁生(电话号码:189****6655)无法取得联系,又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往你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32号红旗路电脑城4-04号)及生产经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旗路196号天禧大厦519室),均无法送达,《限期缴纳通知书》(乌天税解北社限缴通〔2024〕001号)采取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
现将《限期缴纳通知书》(乌天税解北社限缴通〔2024〕001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限期缴纳通知书》(乌天税解北社限缴通〔2024〕001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解放北路税务所领取《限期缴纳通知书》(乌天税解北社限缴通〔2024〕001号)书面文本。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40号海天伊家酒店11楼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解放北路税务所
联系人:王俊刚、周婕,联系电话:0991-2350582
附件: 《限期缴纳通知书》(乌天税解北社限缴通〔2024〕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