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人民至上,精准聚焦税收主责主业及社会关注关切,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聚焦税收职能定位,着力推动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高水平建设效能税务,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等重点工作通过优化专题专栏、举办在线访谈、制作推送税收政策解读产品等方式,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传播效应分析,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4年度更新维护政策类专题专栏6个,开展在线访谈3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8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166条,信息公开类114条,政策文件解读类238条,其他类信息106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以互联网、信函、传真、邮箱等多途径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切实提升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照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的原则,不断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关、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紧聚焦重点涉税领域和社会关注热点,充分发挥“信息查询、申报提醒、政策辅导、问题答疑、业务办理”于一体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快速高效的特点,多维度做好涉税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针对性和时效性。2024年门户网站优化更新“税收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共发布信息248条。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政策信息稿件1172篇其中政策原创稿件659篇,占总推送数的56%图文阅读量1945530次。用户总量为923787人,较去年同比增长16%。新疆税务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1608条。

(五)监督保障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强化绩效考核为抓手,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做好学习培训、绩效考核、情况通报等工作不断打造专业化、高素质政府信息公开过硬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6

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仍有提升空间,税收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切实用好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做好重点工作、重大税收政策的前瞻性宣传及多样性解读;二是进一步推动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定期排查平台信息维护更新情况,着力提升涉税信息公开质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是聚焦受众需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切问题,制作符合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的宣传产品,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