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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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5年5月23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5-06-11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决定,任命:
徐丽琦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法制处处长;
李姝娟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唐飞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处长;
王乾坤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处处长;
张正通为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督察内审处处长;
李波为国家税务总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田大勇为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副局长;
肖学旺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楚迎春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副局长;
刘春林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副局长;
贺怡文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总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