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区局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压实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培训学习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3年,新疆全区税务系统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269.8亿元,圆满完成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统筹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推动全国首个省级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方案》。
  (二)持续推动征管创新突破。优化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和岗责,升级税收征管质量监控两大类103项监控和评价指标,防范基础数据质量风险并实现精准监管。累计完成新疆兵团12个师8.21万管户的跨区迁移,将22.25万兵团城市纳税人税收直接缴入兵团国库,兵团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制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实施方案》,形成5方面13项40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落实。制发《新疆税费保障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税费保障办法》,建立健全税费共治格局。制发《自治区税务局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工作方案(2023—2025年)》,精准推送营商环境宣传资料3.08万户。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不断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等重点工作、热点问题,陆续出台明晰征管、执法要求的公告,为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保障。修订《新疆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和制定程序。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系统重大行政决策更科学、更民主。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充分发挥督查在推动行政决策落实中的作用,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有序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中期评估。制定“日清日结”“周例会”和“双周报告”制度,保证中期评估任务有人接、工作有人干、问题有人管;在全疆开展问卷调查,梳理意见并解决33个问题,相关做法被税务总局《意见》落实动态第99期专题刊发。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依托多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打击力度。2023年累计立案检查虚开骗税企业1047户,认定虚开发票6.14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22亿元。2023年省级曝光典型案例4起,有力发挥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强化外部联动,签订《“新疆十部门+西安特派办”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框架协议书》,构建协作联动机制。
  (三)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持续落实修订后的“三项制度”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联合发布《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现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
  (四)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持续开展说理式执法试点,组织开展7期“说理式执法”业务培训。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全面提升重案审理质效。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区税务系统适用告知承诺制数量合计近40万件。
  (五)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积极打造“枫桥式”调解团队、品牌、工作室,实现简单纠纷现场解决、一般纠纷团队解决、复杂纠纷联动解决。深化拓展“税务+”合作体系,集成各部门合力,推动矛盾争议就地解决。
  (六)着力强化普法工作。逐级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落实《自治区税务系统重大突发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大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二是成立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建立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新疆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可靠、平稳有序的办税环境。三是全面加强国家秘密和税务工作秘密管理、信访管理、舆情监控,持之以恒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依法办结24起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应对8起行政应诉案件。二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扩大税费争议咨询调解机构试点范围,积极推动实质性化解税费争议300余次。三是建立健全税检协作机制,与兵团检察院建立税务执法与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聚焦风险防控,着力构建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监控,编制内部风险监控指标,为工作督察督导提供有效支撑。二是强化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推进“执法”与“执纪”相融合,实现“内部”与“外部”相融合,不断构建“一案双查”的闭环网络。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等外部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发票电子化改革推广进展顺利。截至2023年12月,应推广存量纳税人84.25万户,已推广80.11万户,覆盖率95.07%、纯数电率86.34%、纳税人开票率30.51%,在第四批扩围省份中均排名前列。
  (二)不断发掘“区块链+税费服务”潜力。开设政务服务平台“非税征管改革缴费专区”,完善主管部门之间登记和注销信息反馈机制,按照区块链基础平台切换计划完成环境部署、系统改造对接等任务。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大力推进“非接触”“不见面”办税缴费,实现233项税费业务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涵盖96%以上的业务类型。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调整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持续推进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对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加强人员配备,科学设置公务员招录岗位,做好法治人才储备,通过遴选、轮岗交流等方式,不断优化法治队伍结构。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强化制度落实仍有短板、协同推进依法治税局面还要拓宽、新开展工作的方法不多,争取工作突破,实现对标赶超还需发力。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确保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