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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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3-29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法治工作部署,推动新疆法治税务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将法治建设列入新疆税务局党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压实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推进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走深走细。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全年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0余次。区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党委其他同志累计讲法治党课、开展法治宣讲9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200余人次,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地学习,进一步增强系统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克服多轮疫情冲击、政策刚性减收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收入目标。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和“六税两费”减免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取得预期效果,稳定了市场主体,增强了发展信心。
(二)推动“放管服”改革实现新突破。统筹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兵团三个序列“放管服”改革任务,力促税收治理向新向好。全面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将原有的6个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至1个。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精准监管新体系。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行动方案与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有机结合、集成推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市场主体开业、变更、注销和网上办税便捷性。落实《自治区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出税务系统202个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推进本条线事项基本要素“三级十二同”。制定《西部大开发区域“跨省通办”清单》,推进西部地区纳税人缴费人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紧紧围绕涉税诉求,密切关注“六税两费”“全疆集约通办”等热点问题,陆续出台公告,明晰征管要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保障。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费保障办法》,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大格局,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收现代化注入强大动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在起草环节均按要求征求公众意见。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全区各级税务机关按要求公布本级权责清单,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新实施的印花税法,及时对权责清单中涉及印花税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更新。不断巩固权责清单工作成果,并结合实施税收工作规范,确保权责清单有效落实。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巡察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均按规定程序由集体研究决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刚性约束,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利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不断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作用,确保决策内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修订《新疆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统筹抓好各业务条线面上共性问题的整改和治理,有力促进全区税务系统规范执法、强化监管、改进服务、提升效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意见》落实。围绕深化征管改革目标,突出改革亮点,推出占全疆业务总量95%以上的120项业务集约式全疆通办,实现信息开放共享,税务监管的力度精度稳步提升。通过“前端办理模式不变、后台系统参数调整”,实现对兵团纳税人入库方式的“无感”调整,推动兵团财税体制改革实现里程碑式突破。聚焦“税务执法更精确”,推进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二)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联合自治区九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拓展打击“三假”协作范围,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协作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的作用不断扩大,震慑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本系统“三项制度”配套制度办法,持续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2年执法资格考试实现全员通过。持续完善税收执法证据体系,构建执法文书送达“全程线上办”,推进执法文书邮寄送达试点工作。修订本系统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基准,增强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依托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监控预警,实现对高信用低风险的无事不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分类应对,进一步压缩进户执法项目,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两批“首违不罚”清单有效实施,对“首违不罚”执法风险进行精准监管、全流程控制,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柔性执法,引导企业自行纠正违法,寓释法于执法中,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推行“说理式执法”取得阶段性进展,进一步促进执法方式优化、办案质效提升、征纳关系和谐。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的税收普法格局,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厚植税收法治建设基础。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着力完善本系统应急处置制度办法,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机制建设,依法实施应急举措。注重提升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制定《自治区税务系统重大突发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大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细化分解,明晰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二)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成立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针对重要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印发《新疆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攻防应急演练,锻炼网络安全保障队伍,提升安全保障协同能力。
(三)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持续完善《新疆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可预期、安全可靠、平稳有序的办税环境。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加强应急处理学习教育,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到复议决定的作出和执行以及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等全过程进行规范。更加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争议,优化完善重案审理工作机制,更好发挥重案审理监督规范作用。
(二)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信访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信访矛盾隐患,做好重点信访积案化解。实时监测税务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状况,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分级分类科学处置,有效化解舆情风险。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支持,推动形成信访事项稳控在当地、化解在当地的工作合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聚焦风险防控,着力构建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监控,针对发票管理、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重点风险领域编制内部风险监控指标,为工作督导提供有效支撑。加强日常风险防控,统筹做好政策落实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开展内部快反促进发票规范管理,对“一户式”管理机制内部风险开展系统扫描、人工巡查,风险扫描量和抽查比例居全国前列。积极探索将财务管理类数据全面纳入内控监督平台,推动财务风险由“人防”向“机防”转变。
(二)促进形成监督合力。深入贯彻一体化综合监督“1+6”等制度文件,围绕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相关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群众民主监督和主动接受地方党政机关、社会监督等方面,制定《一体化综合监督重点事项责任清单》,搭建“1+3+10”纪检工作区域协作体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优化执法方式、完善税务监管的重要抓手,坚持“有错必改、失职必究”的鲜明导向。加强巡察监督与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等职能监督的协作配合,放大监督效力。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等各方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内容的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公开办税指南、涉税指南、网上办税、纳税咨询、表证单书、软件下载等信息内容,不断扩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知情权。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落实《意见》,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动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转变,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以推进发票电子化为契机,积极构建“一户式”管理机制,有力提升税收治理的信息化法治化水平。大力推进“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实现233项税费业务通过“非接触式”办理,涵盖96%以上的业务类型。积极开展“区块链”在社保费征管方面的应用,在全国率先上线“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和“实时权益记账”两大功能场景。
(二)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完善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用好“税郡通”数据分析对比工具,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发挥好“以税资政”作用。落实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改革,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企业注销服务专区”,为企业注销提供一网通办。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全部业务办理数据进行传输,不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掌上办”,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让纳税人缴费人从点点滴滴中感受办税缴费新变化、新体验。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持续推进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对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推动全区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大力开展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引导系统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营造踊跃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面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执法方式需进一步优化,少数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执法不严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各地法治工作开展有差距,创新开展法治工作方法不多,部分攻坚任务抓深落细上存在不足,需进一步研提更实、更细措施,全面持续深入推动各项税收工作法治化。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实化、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确保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抓落实的主动性、前瞻性,补强法治建设短板,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促进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