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3-23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类培训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同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将“法治基础建设”纳入绩效指标,强化重点任务和绩效考评相结合,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在系统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中,将法治建设开展情况作为监督要点,促进提升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圆满完成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收入目标,税费收入量稳质优,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2.依法依规优化系统组织体系。因地制宜优化机构设置、完善职能职责,完成新疆税务系统机构编制实名化系统上线。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经验获税务总局肯定。统筹推进兵团地区设立税务机构,胡杨河税务局挂牌运转,新星税务局获批准设立。
  3.推动“放管服”改革实现新突破。圆满完成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两个序列30项改革任务,依托大数据和智能监控预警,实现高信用低风险无事不扰,低信用高风险分类应对。全面推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两年行动方案和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方案有机结合、集成推动,创新推出78项举措。完成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纳税指标”测算和填报,各项指标连续三年不断优化,数据显示我区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向好。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紧紧围绕涉税诉求,密切关注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等热点问题,陆续出台公告,明晰征管要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保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在起草环节均按要求征求公众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新疆税务局机关制定的5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积极参与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工作,充分吸取兄弟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先后进行5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确定性。
  3.深化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督促各地按要求公布本级权责清单,厘清税务部门权力边界。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划转进度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3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巩固权责清单工作成果,并结合实施税收工作规范,确保权责清单有效落实。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巡察和考核督察的重要内容,聚焦监督重点,运用信息化筛查,加强对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41次。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原则,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均按规定程序由集体研究决定,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刚性约束,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
  3.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作用,深化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公职律师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高标准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持续推进稽查规范化建设,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清理积案698件,清理入库税款9.6亿元。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联合27个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开展“说理式执法”试点,提高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系统依法治税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线上检查,促进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进一步规范。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1年执法资格考试实现全员通过,连续两年通过率100%。持续完善税收执法证据体系,构建执法文书送达“全程线上办”,开展推进税务执法文书邮寄送达试点工作。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本系统裁量基准,增强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梳理形成51个事项《进户执法项目清单》,解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抓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执行,制发“首违不罚”宣传手册,加强疑点数据筛查整改,推进在“金税三期”系统配置“首违不罚”提醒功能,促进工作规范。“首违不罚”清单实施至今,共对超20000户纳税人实行了“首违不罚”,充分发挥“首违不罚”积极作用。加强以案释法,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厚植税收法治建设基础。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着力完善本系统应急处置制度办法,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机制建设,依法实施应急举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线,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2.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制定《新疆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制度,建立分级分类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流程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2021年先后2次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3.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定《新疆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制度,注重提升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舆情应对机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职能。认真办理各类复议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新疆税务局机关审结3起行政复议案件,另1起案件经协调,申请人撤销了行政复议申请。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信息维护,认真开展司法案例研究,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指导监督。
  2.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信访部署,主动摸排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建立工作台账,坚持早掌握早预防早控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沟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支持,推动形成信访事项稳控在当地、化解在当地的工作合力。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强化日常风险防控分析应对,搭建疑点数据扫描平台,常态化开展日常风险排查。开展“一案双查”,着力查处税收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有错必改、失职必究”导向,促进相关税收执法业务全链条、全流程规范和改进,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促进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巡察监督与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等职能监督的协作配合,放大监督效力。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提出具体举措,制定责任清单,切实发挥各类监督主体职能作用。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等各方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升级门户网站,规范栏目设置和内容发布。充分运用新媒体,通过图片、动漫、短视频等形式解读税收政策。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延时办结等制度,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办税,116个办税服务厅进驻当地政务中心,实现180项业务“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开通5类13种社保费征收方式,位居全国前列。积极开展“区块链”在社保费征管方面的应用,相关成绩获得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完善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适应我区实际的数据共享工作办法。大力推广“智税兴城”应用服务,依托快捷高效的税收大数据平台,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与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联合建立“企业注销服务专区”,为企业注销提供一网通办。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全部业务办理数据进行传输,加强与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交换,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共建,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守信意识。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把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对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按照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全系统依法治税重点工作。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工作总结中自觉报告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将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
  3.强化法制机构力量配备。把建强法制机构力量作为提升税收法治工作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开展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资源,引导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营造踊跃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协同推进法治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还需不断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二是部分单位少数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涵盖内容广泛,通过自查发现部分任务抓深落细上存在欠缺,需进一步研提更实、更细措施,全面持续深入推动各项税收工作法治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增强法治建设协同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实化、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确保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注重将政策、征管、服务等各项要素集成好,在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中,着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工作开展。
  (二)补强法治建设短板。深刻反思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健全对税收执法主要环节的监控制约机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等问题。结合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一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补齐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短板。
  (三)持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扎实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经常性普法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实现税收法治教育常态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