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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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2020年,新疆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依法治疆方针,教育引导干部做崇法守纪的模范,努力使广大干部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决落实组织收入原则,统筹做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享尽享,圆满完成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
2.拓展深化税收职能作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落实“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建设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税资政水平明显提升。主动出台助力疫情防控15条、支持复工复产13条等纾困惠企举措,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大力推动“银税互动”,依法依规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及清单动态更新制度,及时更新本级税务行政许可目录清单,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提高审批便利化程度,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成果,推动减证便民措施落地。
4.简化企业登记事项。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开办专区”建设,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持续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注销即办业务占比,严格对超期注销、违规注销等行为追究问责。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紧紧围绕涉税诉求,密切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个人所得税核定等热点问题,陆续出台公告,明晰征管要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保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在起草环节均按要求征求公众意见。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0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0件,均严格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备。经报备审查,未发现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积极参与税务总局组织的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工作,充分吸取兄弟单位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3.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先后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与民法典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系统共梳理税务部门规范性文件194件,各级人民政府制发由税务部门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1件。经逐件清理,未发现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
4.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完成新疆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厘清了税务部门权力边界。在税务总局《清单范本》内共梳理编制新疆税务局权责事项245项,自治区以下税务机关补充编列权责事项10项。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并结合实施税收工作规范,确保权责清单有效落实。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等原则,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程序由集体研究决定,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刚性约束,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前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
2.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深化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公职律师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研究具体法律问题、办理具体法律事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同审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巩固征管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严格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依照规定程序审理,认真听取陈述申辩,依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活动,充分保证当事人权益。严打“三假”企业,全力防范税收流失、规范经济秩序,新疆税务局稽查局“8·28”电子普票虚开案作为六个典型稽查案例之一在税务总局作了汇报展示。
2.持续优化税务执法。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健全了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全区税务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信息存储管理平台,促进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进一步规范。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及本系统裁量基准,增强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防止和减少对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侵害,提高税收执法公信力。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向社会各界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各项措施,积极引导依法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效能,纳税遵从不断提升。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始终树立“有错必改、失职必究”的鲜明导向,最大限度发挥执法过错追究对工作的规范和对干部的保护作用。全程运用内控平台录入监控责任追究情况,加强层级督导,严格审核把关,同时鼓励人工追究,建立跟踪台账,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工作。
2.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税收执法、财务管理、内部快反、黑名单惩戒4个机制,明确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间风险应对工作衔接配合问题,促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工作,全面构建“三横两纵、齐抓共管”风险防控网,实现日常风险防控全覆盖。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等各方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对13件议案研提反馈意见,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税务行政复议应诉职能,认真办理各类复议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专业化。2020年,全系统共受理且审结行政复议案件6起,发生3起行政诉讼案件,均依法依规办理。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对各类案件“应审尽审”“限时审结”,将“说理式执法”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持续做好主动公开。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度,促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更新机构概况、人事变动、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就办税缴费服务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事项开展调查问卷,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通过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2.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升级门户网站,规范栏目设置和内容发布。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通过图片、动漫、短视频等形式解读税收政策。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网上渠道“非接触式”办理业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治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学法用法。
2.开展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加大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力度,把宪法法律作为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资源,引导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两次疫情期间,利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举办线上培训500余期,近10万人次主动参与学习。在全系统开展民法典专题视频培训,特邀武汉大学熊伟教授进行辅导讲座,营造了踊跃学法的良好氛围。
3.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厚植税收法治建设基础。将普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作为下级党委班子述职的重要内容,逐项落实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责任,逐级强化督导考核,始终做到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强化法制机构力量配备。不断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在法制机构优先配足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员,把建强法制机构力量作为提升税收法治工作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从事执法活动。高标准完成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克服疫情压力,强化内部协调配合和外部协作支持,顺利组织全系统881人参试,通过率100%,切实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把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成为对推进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按照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权责清单、法治政府建设等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系统依法治税重点工作。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期待和社会发展趋势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崇法善治做得不够到位。少数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牢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协同推进法治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涉及税收工作方方面面,运用系统观念、不断增强法治工作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存在不足。
(三)长效化机制建设还需加力。部分任务抓深落细上还有不足,需要进一步健全长效化机制,找准工作加力方向,全力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2021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实税务总局“十四五”时期依法治税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新疆税收改革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实化、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高标准落实各项任务。
(二)树牢系统集成工作理念,增强法治建设协同性。注重将政策、征管、服务等各项要素集成好,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税制改革系列部署中,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三)对症施策,补强法治建设短板。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完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机制,健全对税收执法主要环节的监控制约机制,解决执法程序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等问题。结合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一并进行整改,举一反三,补齐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短板。
(四)扎实开展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坚持经常性普法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加大公职律师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力度,实现税收法治教育常态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