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年度法治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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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2019年,新疆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提升全系统税务干部法治理念,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新疆税务局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妥善处理好“减”与“收”的关系,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的同时,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主动作为,抓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2019年,新疆税务系统累计完成税收收入2044.9亿元,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任务目标的101%,其中:地方级收入1023.9亿元,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收入任务目标的100.1%,圆满完成了税收收入任务目标,同时,平稳划转兵地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保费和3个非税项目征管职责,征收社保费428.1亿元、非税收入73.1亿元,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2.减税减费落地生根。减税降费红利持续释放,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相适应,出台便利享受措施,及时解决退税难等突出问题,确保应享尽享,向60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红利账单”,确保享得明白。减税降费服务社会满意度97%,第三方综合评价排名全国第9位。
3.持续深化简政放权。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要求,先后完成3批60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效转变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围绕放到位、管得住、服务好,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放管服”改革红利。集成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便民办税缴费168项举措,“一门”“一次”“一网”办税分别达91%、76%、94%,社保缴费渠道增至13种,办税缴费更加便捷。落实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梳理的风险点进行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逾期审批,确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零超时”。承接国家税务总局权责清单范本试编工作任务,完成税务所权责清单范本试编工作,编制权利事项共84项。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推动重点领域政府立法。为进一步加强地方和兵团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建立全社会协税护税共治格局,新疆税务局草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税收保障办法》,着重对税收协作、信息共享、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制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税信息共享目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税信息共享目录》,对信息共享具体内容进行明确,为完善我区地方和兵团政府立法体系,以及重点领域法制建设提供了有力补充。
2.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建设质量。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系统对制发的28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深入推进存量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完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不符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审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意见反馈和整改,确保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订《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制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分解细化40项具体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把工作任务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推行“三项制度”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产生良好效果,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纳税人感受到执法更加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使执法更加规范,违法现象逐步减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对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更多保障。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对国家税务总局审计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整改为契机,督促新疆税务系统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持思想教育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纠正过错与改进工作相结合、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有序推进责任追究工作。充分运用内控平台开展过错责任追究,将系统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紧密结合,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台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双随机一公开”基本实现全覆盖。
4.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对纳税人名录库、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维护,确保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全部由“双随机平台”产生。落实“黑名单”制度,惩戒违法失信行为,加大对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双打”两年专项行动成效突出,全年检查企业1895户,税警协作抓获犯罪嫌疑人99人,敦促自首14人,空壳暴力虚开同比下降79.9%,稽查威慑力充分彰显,3个单位获得国家四部委联合表彰。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2019各级单位共开展审计项目95个,发现问题665个,涉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743万元,有效防控了行政财务管理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2.加强行政监督。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对内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将内控机制建设纳入绩效管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审计“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强化问题整改,有效防控了行政财务管理风险,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12366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防止涉税舆情的发生。在门户网站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做好复议应诉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19年新疆税务系统依法办理6起行政复议案件,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认真办理应诉案件,2019年新疆税务系统出庭应诉案件6起,新疆税务局局领导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深入推行新疆税务系统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起到了指导示范作用。
2.加强信访管理。立足“稳”字大局和“零上访”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信访部署。主动摸排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重点关注潜在风险,重点解决个税改革、减税降费、社保费划转中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早掌握早预防早控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沟通协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支持,推动形成信访事项稳控在当地、化解在当地的工作合力。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公信力得到持续增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确保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强化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高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认真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互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截至目前,门户网站更新信息4129条,其中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信息468条,“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249篇。
2.质效得到全面提升。推进税务行政许可、税务决策、政策法规等信息公开。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征管改革、重大措施等事项的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必经程序,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全面公开促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简政放权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3.政务平台建设成效明显。积极健全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发挥网站在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与公众互动交流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收到来信240余件,答复率100%;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率100%。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加强法治培训。举办新疆税务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娟专题讲解推进国家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相关内容。切实增强新疆税务系统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
2.强化税法宣传。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累计推出普法专栏90余期、电视节目39期、新闻报道7000余篇。举办“县长税课”等144场党政领导干部专题辅导,走访688位“两会”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建议,开展5轮次全覆盖宣传辅导,确保应知尽知。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打造成税收普法平台,制作播出微电影微视频、税收公益广告90余部,让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丰富税收普法形式,不断深化拓展税法“六进”活动,在新疆税务系统建立7所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基地,举办校园税法宣传活动410余场次。抓好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普法活动,进一步浓厚税收法治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教育,客观总结分析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情况,深入查找短板,提早思考谋划,抓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督促各地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执法资格应试人员的考前培训辅导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资格摸底考试,做好考试结果分析评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从事执法活动。
2.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新疆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新疆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选聘及管理等工作。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对于情况复杂的重大执法决定,及时召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研究讨论,听取法律意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合规性等方面作用,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了新疆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规范领导小组工作程序,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点工作。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税收法治建设作为衡量新疆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及应诉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