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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拟推荐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2021-2023)培养人选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2021-2023)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7号)有关要求,经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程序,拟推荐信息中心张晓婧、王哲两位同志作为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2021-2023)培养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2月8日开始,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认为该同志存在不适宜作为推荐人选的,可向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反映(一般要求署名或当面反映,如匿名反映,要求内容具体、线索清晰)。
  联系人:韩升
  电  话:0991-2982132(座机)
        0991-8812196(传真)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号,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事处,邮编830002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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