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除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保证您及时高效获取信息,申请前请阅读以下须知: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条例》规定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基本方式,二者相辅相成。为提高效率,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利用首页的“搜索”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平台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受理网上信访、咨询、举报、投诉等。如有上述需求,请通过相应渠道反映。
3.为提高办理时效,方便您尽快获取信息,建议您按“一事一申请”原则,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4.申请人对申请答复内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申请人恶意修改和使用我局提供的信息,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提出申请前请先参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