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结合新疆税务工作实际,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公开,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主责,围绕“六稳”“六保”、退税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在线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宣传解读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新举措内容2022年度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开展在线访谈3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9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5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576条,信息公开类226条,政策解读类37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切实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依法保障社会各界获取涉税信息。202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按照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归口管理,按照“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关、保密关、安全关、内容关、时限关,切实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聚焦重点税收工作,紧扣社会公众需求,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22年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政策信息稿件1289篇,其中政策原创稿件607篇,占总推送数的47.09%,图文阅读量为1956288次,总分享量达137293次。用户总量为598351人,较去年同比增长20%,功能菜单模块总点击量52.9万次新疆税务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1596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同时加强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增强对政务公开的政治敏锐性和职业判断力,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2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不断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制度体系的修订完善和查漏补缺,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形式,通过H5、动漫、海报、短视频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能力,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解读需求;三是紧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持续大培训管理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