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全面及时开展主动公开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更新机构概况、人事变动、公务员招录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及时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办理整体情况。及时就办税缴费服务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事项开展调查问卷,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通过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二)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公开

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加强政务服务“好差评”、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的公开。实施“战疫情促发展税务人在行动”、减税降费在行动、青少年税法学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和“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宣传“银税互动”、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让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税务部门坚持“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要尽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

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为社会各界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0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答复办结。

(四)持续推动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建设,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办法和规程,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

(五)规范有序优化平台建设

根据税务总局统一安排,升级门户网站,规范栏目设置和内容发布。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通过图片、动漫、短视频等形式解读税收政策。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新疆税务手机App等网上渠道“非接触式”办理业务。

(六)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严格按照《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细化分解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强化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9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0

13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170248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存在的公开平台规范性有待加强、各部门在公开工作中统筹协调不足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升级规范门户网站,加强日常更新,使公开平台更加规范统一;二是加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建设,强化内部沟通协调,确保了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地州市及地州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址为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或者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