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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号,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665031;传真:0991-8812036)。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于615日正式挂牌成立,新的门户网站同步开通上线。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疆税务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从新疆税务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了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18年,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35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政策解读2条,开展问卷调查2次,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次。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273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27条,政策解读5条,开展问卷调查2次,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2次,原新疆地税微信号发布信息18条。615日新疆税务局挂牌成立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05条,开展问卷调查2次,就税收热点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次,通过微信公开801条、微博公开594条。

  (二)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810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新疆税务局顺利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针对所涉及的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进行分类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目录的基本架构分为:16个二级类目,45项三级类目,逐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要素。

  (三)政策解读领域公开情况。一是推进政策法规内容公开。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门户网站公开全面公开促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公开各类政策法规性文件166条。二是推进政策清理情况公开。严格执行总局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定,及时在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做好文件、条款的公布和时效性标注。三是规范税收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有关领域专家学者阐释政策的作用,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运用媒体做好沟通工作,通过组织记者采访、发布新闻稿、开展在线访谈以及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答复记者问询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组织实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示和查询,并及时更新信息,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常态化。二是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健全领导信息公开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发布领导照片、简介、履历等信息内容,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和领导干部信息内容及时、完整、无误。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新疆税务机关均按要求公布了税收收入情况、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干部群众监督。

  (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紧紧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个人所得税等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税收重点,持续深入开展跟踪解读,进一步推动税收政策落地见效。二是高度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热点,及时召开“问需求查短板 谋发展”税企座谈会、入户大走访等活动,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三是及时回复“局长信箱”,及时发布意见征集。开辟“在线访谈”“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检举”等栏目,多方位与群众沟通交流,进一步与社会公众拉近距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答复办结数4件。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答复。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 新疆税务局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所有依申请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自治区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新疆税务局始终本着依法、求实、准确、从速的原则,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18年,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14件,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在全国两会前期,我们还走访了住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反馈,效果良好。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新疆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标准和要求,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决策公开程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培训和学习,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内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以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强化贯彻落实,丰富公开内容。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充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税收工作透明度,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三)健全责任机制,增强公开效果。一是拓展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导税台、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优势,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知晓率。二是健全公开机制。尤其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基础性工作,提升公开效果。三是强化考评问责。每年定期进行公开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并研究解决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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