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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辖管小区安保巡逻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MS2021-10(招标文件编号:XMS2021-1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辖管小区安保巡逻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华卫晋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57号4楼415室

  中标(成交)金额:472.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华卫晋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辖管小区安保巡逻管理服务项目      1.服从采购人管理和各小区所属社区管理要求,以“三张网”(社会面防控网、单位内保网、社区封闭管理网)建设工作为依据,完成维稳、安全、公共秩序维护、日常巡逻等工作。2.车禁系统、门禁系统,维稳通讯及装备日常管理和检查。3.院落车辆停放、车库管理。4.综合治理、维稳处突、公共秩序维护、疫情防控等工作,并与社区、管委会做好对接工作。5.各专用设备监控、人脸识别机、一键报警器、对讲机、转闸门、车辆管理系统等维保单位联系与业务接洽工作。6.负责院落积雪清扫工作。7.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约定及相关的工作。      供应商派遣不少于75人。(一)安保、巡逻岗位不少于72人,人员要求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安保巡逻相关专业知识和安保证书、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55岁以下。(二)负责人岗位不少于3人,三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人员要求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业务和综合素质,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有一定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三)安保巡逻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配备必要装备,服务意识强,服务主动热情,行为语言规范,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操作技能。(四)人员配置:红旗路、春风巷、新生巷、建设路家属区配置34名安保巡逻人员;南湖税苑配置12名安保巡逻人员;新民路家属区配置13名安保巡逻人员;新兴街家属区配置16名安保巡逻人员。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照乌鲁木齐市“打、防、控、建”常态化部署,以管委会“大工委”、社区“大党委”为核心,以党建引领基屋治理为抓手,着力将“三张网”内全部社会要素统筹链接成相互渗透延伸,相互支援策应的整体,实现社会治安“联防”,维稳力量“联勤”、应急处突“联动”,建设完善辖区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来江海、穆红蕾、陈宇程、冯华、闫静、马瑞彤(采购人代表)、李少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基础上,代理服务费下浮35%,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1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方式:王瑞娟、范敏 15099338342 0991-4513695 46802352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翔

  电 话:  0991-26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