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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项目磋商公告

________(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项目,项目编号:XJSW-CGSX-2020-0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如下: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目前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部署上线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相关规划,秉持解决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通过搭建子网站形式,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设置于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按照网页设计模板建设省、市、县(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将现有数据迁移至该平台,将金三系统中部分行政执法信息数据,通过技术手段,更加便捷的同步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实现自动化数据“三同步”及公示。项目交付时间:2020年4月30日前交付正式版本,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633办公室,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各1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3月31日11: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六楼会议室。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联  系 人:于俊辉
  电    话:0991-2681360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