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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190807 16: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XJ201908014480010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 

  项目联系电话:18129398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 

  联系方式:秦永谊 0991-26812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娟 18129398825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34.5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0816 10:00  20190821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下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8-2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6 11: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交易中心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施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一项(类似业绩是指:与本招标工程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类似),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一项(类似业绩是指:与本招标工程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类似),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原件,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8)若采用资格预审: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③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现场查验。(9)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