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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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郝文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12-0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经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8月22日第19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郝文刚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局长、一级主管,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职务、一级主办职级。
徐坤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昊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不再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