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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网站举办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期访谈的主题是《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钱旋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围绕网友关心的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税收问题进行互动问答。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1-11-25 16:33:21]

    主持:国务院出台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我们准东开发区税务局是如何做的呢?请钱局长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2021-11-25 16:39:02]

    钱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性,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我们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在去年已享受的企业基础上,抽调专人专岗,第一时间逐户辅导政策,答疑解惑,帮助辖区企业实现了应享尽享,今天呢,举办这个在线访谈是为了宣传政策解答疑惑,鼓励更多纳税人投入到科技创新的时代潮流中去,也希望准东开发区纳税人拿出真金白银,响应时代号召,积极科技创新,在创造更多经济利润的同时发挥好企业的社会责任,谢谢。 [2021-11-25 16:39:02]

    主持:非常感谢钱局的详细解读。下面请法制部门负责人简要介绍下政策具体内容? [2021-11-25 16:40:19]

    李光照:2021年0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二、关于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另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具体样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企业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时,可以自主选择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或者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参照上述样式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能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2021-11-25 16:47:13]

    李光照:三、关于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问题。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6目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四、执行时间。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21年度,其他条款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97号公告第二条第三项“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的规定同时废止。 [2021-11-25 16:47:13]

    主持:好的,现在让我们看看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网友们都有哪些问题。首先普及一个小知识:什么是研发活动?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2021-11-25 16:49:29]

    网友22400:《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021-11-25 16:52:59]

    李光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政策抓手。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贯彻落实,多措并举,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近期,国务院又推出了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为把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增加企业获得感,减轻办税负担,制发《公告》。 [2021-11-25 16:52:59]

    腾康:《公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2021-11-25 16:58:17]

    李光照:《公告》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今年3月底,财税部门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务院最新部署,《公告》明确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1-11-25 16:58:17]

    李光照:二是增设优化简化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为便于企业准备合规的研发费用辅助账,税务总局2015年制发《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了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帮助纳税人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和享受优惠政策起到积极作用。考虑到部分中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高,准确归集、填写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有一定难度,《公告》增设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降低了填写难度。 [2021-11-25 16:58:17]

    李光照:三是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公告》改为统一计算所有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简化了计算方法,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2021-11-25 16:58:17]

    腾康:下次申报期,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准备哪些资料? [2021-11-25 17:00:56]

    李光照:企业享受此项优惠实行“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按税收政策规定在预缴申报表中直接填写加计扣除金额,准备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等留存备查。 [2021-11-25 17:00:56]

    网友22403:如果企业在申报期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2021-11-25 17:03:45]

    李光照: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没有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明年5月底前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2021-11-25 17:03:45]

    养乐多: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在哪些方面做了优化简化? [2021-11-25 17:06:21]

    李光照:答: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简化:一是简并辅助账样式。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包括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4类辅助账和辅助账汇总表样式,共“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将4类辅助账样式合并为一类,共“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总体上减少辅助账样式的数量。二是精简辅助账信息。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要求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的各项明细信息,并要求填报“借方金额”“贷方金额”等会计信息。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仅要求企业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合计,不再填写具体明细费用,同时删除了部分会计信息,减少了企业填写工作量。三是调整优化操作口径。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未体现2015年之后的政策变化情况,如未明确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填写要求,企业需自行调整样式或分析填报。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充分考虑了税收政策的调整情况,增加了委托境外研发的相关列次,体现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的调整。《公告》还对填写口径进行了详细说明,便于纳税人准确归集核算。 [2021-11-25 17:06:21]

    张雪峰:《公告》实施以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2021-11-25 17:08:17]

    李光照: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定位是为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一个参照使用的样本,不强制执行。因此,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发布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纳税人既可以选择使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继续选择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需要说明,企业继续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可以参考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公式等进行相应调整。 [2021-11-25 17:08:17]

    韩信123:为什么要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调整后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2021-11-25 17:11:31]

    李光照:按现行政策规定,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管理方式,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97号公告明确按每一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对于有多个研发项目的企业,其有的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过10,不同研发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计算,让企业更多地享受优惠,《公告》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全部项目统一计算,不再分项目计算。举例:假设某公司2021年度有A和B两个研发项目。项目A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12万元;项目B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

    (一)按照97号公告的计算方法

    项目A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0万元[9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10万元;项目B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1.11万元[10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两个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为18万元。

    (二)按照《公告》明确的计算方法

    两个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21.11万元[90+100*10/1-10],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20万元(12+8),大于18万元,且仅需计算一次,减轻了工作量。 [2021-11-25 17:11:31]

    周博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2021-11-25 17:13:55]

    李光照: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1-11-25 17:13:55]

    黄少波:企业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吗? [2021-11-25 17:15:01]

    李光照:纳税人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为保证企业准确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且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数据项相匹配,企业自行设计的辅助账样式,应当至少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2021-11-25 17:15:01]

    贾沙:哪些活动不适用研发加计扣除? [2021-11-25 17:18:01]

    李光照: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2021-11-25 17:18:01]

    贾沙: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 [2021-11-25 17:19:23]

    李光照: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021-11-25 17:19:23]

    网友22411: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如何计算? [2021-11-25 17:26:04]

    李光照: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6目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其中资本化项目发生的费用在形成无形资产的年度统一纳入计算: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2021-11-25 17:26:04]

    主持:非常感谢税务局的嘉宾为我们的解读,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2021-11-25 17: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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