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保密审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伊犁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天山街51号,邮编:835000,电话:0999-8086218)。
一、概述
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
(一)搭建组织平台、责任落实有力。伊犁州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州局机关各处室与各县(市)税务局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层层落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公开程序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申请、审批、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更新。
(三)拓宽宣传范围,形成公开共识。加大伊犁州税务局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方式公开力度,公开内容更为丰富、全面。将《条例》等重要文件列入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学习计划,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四)加强监督问责,确保公开成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应公开不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税收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共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3167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4条、通过伊犁税务公众微信号主动公开信息1001条。公开的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切实增强伊犁州税务局的社会公信力,营造有利于依法治税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一)主动公开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及时发布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更新解读税收政策规定,特别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和非税收入改革等重点工作情况及“一带一路”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等重点内容予以及时发布与更新。
(二)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权力清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动公开税收征管及服务规范。以落实“两个规范”为抓手,先后出台并及时公布网上办税、自助办税、自主办税等多项办税便利化措施,解决纳税人办税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主动提供政策咨询辅导、涉税风险提示、税收权益保障等多样化服务,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四)主动公开纳税信用及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税收征信系统,认真组织纳税信用等级评选,及时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加强与金融、征信管理部门的合作,实现纳税信用数据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共享和增值。2018年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9起,有效发挥税法威慑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五)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及涉税咨询情况。通过参与伊犁州政风行风热线、公开税务工作动态、大走访、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等形式,即时给予涉税咨询解答,共接受咨询393次,其中电话咨询220次,当面咨询173次,收集意见57 条,全部咨询均能够在7天内回复,同时及时公开涉税投诉途径、反馈回访处理结果,全年没有引起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六)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把“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作作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基本准则,及时公开招标、中标等方面的政府采购信息,让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七)主动公开干部任免信息。公开领导班子个人信息及人事任免信息。2018年公开干部任免信息13条。
(八)主动公开安全管理信息。不定期对日常安全工作、特别是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系统各地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收到2项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遵照执行自治区税务局和伊犁州保密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应保密审查的文件进行规范的流程审批,确保全系统没有泄密现象。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对564份文件进行了保密审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伊犁州税务局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方面,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待提高。
今后,伊犁州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提升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业务的水平。
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建设。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强化考评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管理分值权重,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涉税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表彰先进、通报问题,以考促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伊犁州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201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