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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巩留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巩留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07室或通过邮件方式458831941@q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4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3-0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巩留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840000元
  最高限价(元):840000元
  服务需求:

采购名称

采购预算(元)

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巩留县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项目

840000

国家税务总局巩留县税务局办公区内各会议室、公共区域、附属用房、院落及公用住房的日常卫生保洁服务;机关食堂饮食服务;纳税辅助性咨询服务;办公用车等后勤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巩留税务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8)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07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号:458831941@q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9月4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巩留县税务局
  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联系方式:0999-5626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联系电话:0999-8355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蓓
  电 话:0999-5626697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