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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关于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高度重视,知行合一。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最新中央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学,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研判形势,规划未来,深入思考如何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撰写的《以良性收入机制为抓手 强化税收大数据支撑 提升基层税务机关组织收入质效》荣获新疆税务协会、新疆国际税收研究会税收科研论文三等奖。二是抓实落细,全力推进。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巡察指出涉及法治建设问题2个。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2025年度,通过专家辅导授课、分组研讨交流、党委书记讲专题党课等方式,组织党委班子系统学习研讨63次。全系统干部学习宪法、党内法规和税收法律法规百余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

  (一)依法组织收入,坚守主责主业。一是始终锚定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工作主线,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大力依托大数据分析强化税源动态监控,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开展精细化管理,精准掌握税源底数与税费变动趋势。深化部门协作,与财政、发改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堵塞征管漏洞,实现了税费收入的量稳质优。二是精准落实税费支持政策,聚焦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先进制造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做好政策梳理和宣传解读。三是坚决防止虚收空转、收“过头税费”,强化政策适用管理,对重点企业实行“一户两清单”提级管理和全链条风险排查,有效防范错享骗享。强化税源管理和税费数据分析,围绕伊犁州“1+10+X+N”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研提政策建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服务智慧化和便捷度。成立伊犁州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整合伊犁州12366对外咨询服务热线,实现了全州业务的问办协同,一号通打,纳税人只需拨打一个号码便可实现线上业务全州通办。2025年累计服务16.98万户次。二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落实《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为契机,通过扩大评价范围、优化评价规则、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等措施构建更具引导性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年度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共44113户,评价并公示A级纳税人2355户,占参评总户的5.3%,信用修复31户。三是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利用税收大数据,为企业精准画像,构建了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全新服务模式。2025年累计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个性化政策6.3万户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总局安排,对州县两级“权责清单”的权责事项、设定依据、履职方式、追责情形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及审核,增加了4项涉及行政强制的查封、冻结、扣押、拍卖和变卖事项的内容,已于2025年11月28日对外公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和遵守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一把手”末位发言等规定,对预算编制、大额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责,跟踪落实执行进度,查找分析偏差原因、及时调整完善措施,确保决策落实质效。三是会同党委纪检组对班子及成员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不定期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贯彻“三项制度”。通过精确公示、规范记录、严格复核、常态自检等举措,逐步形成了以基础落实为本、以智慧技术赋能及长效监督为保障的运行机制。2025年依法依规开展执法事项合法性审查95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7起。二是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日常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高频问题,制发执法行为负面清单、执法督察重点指引,纠偏问题106个,夯实依法治税基础。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拓展柔性执法模式,将处理、处罚决定书与涉税政策宣传一并送达,实现“执法+服务”闭环。2025年累计适用“首违不罚”1584户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聚焦关键场景进一步完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消防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处置标准。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自然灾害、网络安全、群体性事件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会商研判机制,推动应急管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切实提升风险预判和预防处置能力。二是提升监控与处突能力。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组建含法制、稽查等业务骨干在内的应急处理团队,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配齐配强应急物资和设备,提升应急处置的实操能力。深化与公安、网信办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资源互补、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应急处置合力,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税收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影响。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社会权益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构建州县两级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体系。以聚焦纳税人缴费人诉求高效响应与权益保障为核心,构建覆盖“收集——研判——分办——处理——监督——优化”全链条的内部协同监管与权益保障机制,明确职责边界,规范办理时限,健全协作流程,实现对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更主动、更高效的闭环管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2025年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问题481件。二是坚持调解优先,深入落实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全州12个县市局均成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将调解作为化解税费争议的优先选择。组织模拟庭审,对复杂案件组织双方陈述申辩,并邀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对复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规范执法。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深入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专项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外部监督协同发力。2025年对2个县市局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税费督查审计问题59条;开展专案执法检查3次,发现问题19条,向纪检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个;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督查,建立指标12个,下89条疑点数据。二是打造智慧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2024年12月,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上线,变“人盯”为“数控”。2025年复核监督类疑点数据9批,发现问题20条。梳理各类检查发现问题以及重点领域风险点,建立监控指标31个,对涉税风险开展常态化监控。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制定《伊犁州税务系统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执法人员与领导干部同步追责机制,2025年全州追究税务执法人员责任多人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税费政策、征管服务举措、行政执法流程、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关键内容,制定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细化公开指南,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统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伊犁州政府网站等平台载体,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精准推送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加强公开信息的动态更新和质量管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深化以数治税,赋能精确执法。以大数据驱动执法从“经验判断”向“数据驱动”转变,整合内外部数据,构建精准监管网络,依托大数据模型提升重大涉税风险识别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推送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提前纠错,减少非故意失信。二是建立健全税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着力构建一个横向协同、安全高效的信息共享体系,目前围绕不动产登记、股权变更、破产清算等高频事项,已同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党委统筹、法制引领、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与税收主业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伊犁州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直接牵头破解法治建设重点难题。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并将述法自查问题纳入整改清单,跟踪落实。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依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有关重要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干部考取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从业资格,为重大决策、复杂案件处理提供专业支持。2025年伊犁州税务系统通过“三师”资格考试11人。

  十一、2026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谋求法治水平的提升。聚焦“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进一步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完善办税缴费服务、提升税务监管水平、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二)打造多维度税务执法监督体系,保障政策落实。强化监督、督查、督办,织密税务执法风险防护网,依托内控平台,初步实现用制度和科技相结合的方式管人、管事、管风险,及时解决税费政策落实的各类问题,对税务执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坚持查纠并举、标本兼治。

  (三)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按照《新疆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要求,科学做好公职律师培养、管理、使用等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争议解决中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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