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现将伊犁州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伊犁州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和伊犁州党委、政府有关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州局党委日常学习,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2024年度通过专家辅导授课、分组研讨交流、党委书记讲专题党课等方式,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度,形成“深入学习——分解任务——督办考核——巩固深化”工作闭环,进一步增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伊犁州税务系统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从诉求响应提效、政策落实提速、重点服务提档、便捷办理提质、规范执法提升五方面推动工作,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解决办税缴费服务工作中的各类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股所-县市-地州三级立体式、多层次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及州县(市)两级部门间横向联动机制,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切实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要求落到实处。2024年受理12366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区局转办工单481件。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主动分析查找不足,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排忧解难。
(二)精诚共治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应用“互联网+监管”方式,推送纳税信用信息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至相关部门,强化联合惩戒。2023年度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共32689户,评价并公示A级纳税人1502户,占参评总户数的4.6%。
(三)优化基础建设,提升执法质量。全州税务系统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七大类18项任务,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严格执行西北五省区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解决实践运用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基准执行口径;全面落实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州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业务21万件,大力提升服务质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伊犁州税务局配合伊犁州人民政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税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深入地审查,对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仔细甄别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时效性,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2024年配合伊犁州人民政府废止涉及税务领域规范性文件4个,继续保留1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和遵守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一把手”末位发言等规定,对预算编制、大额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二)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责,跟踪落实执行进度。查找分析偏差原因、及时调整完善措施,确保决策落实质效。集体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均程序到位、执行到位。
(三)党委纪检组对班子及成员执行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除依法保密事项外,不定期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伊犁州税务局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对再次违法的当事人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让执法“刚柔并济”,2024年适用“首违不罚”3700余件。
(二)深入贯彻“三项制度”。通过精确公示内容、规范入户执法、扩大法核范围、常态自查等系列举措,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税务执法风险。2024年开展“三项制度”集中线上检查2次,累计发现、纠正问题64条。
(三)探索说理式执法,创新公益普法的形式。落实“事前释法、事中说理、事后回访”工作机制,梳理制作“说理清单”,将“过程+文书+争议”说理式执法融入稽查全环节,优化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说理式执法促进案件办结效率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双提升。创新“税务+法院税案执行”新机制,相关做法获自治区总工会优秀创新成果奖。积极融入“法润伊犁”全媒体普法体系,与伊犁州司法局共同挂牌成立“伊犁州法治宣传融媒体工作室”,推出伊犁州“办税早知道”攻略、动漫短视频等宣传产品。州县两级税务部门组织开展“云端说法”“法治服务大篷车”“普法奶茶会”等地方特色普法宣传活动2万余次,新源县税务局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伊犁州税务系统2024年新招录公务员培训方案》,以新招录公务员教育培训“抓早、抓常、抓实”为原则,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源头培养,开展新招录公务员“两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学习兴税“自主学”、岗位实训“帮带学”、脱产培训“集中学”训战一体模式;建立按周“学、练、测”机制,保障学员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时间;采取业务骨干辅导授课、解疑答惑、指导实践,全面夯实基础知识,纪检、党建部门进行相关廉政和党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五)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打造“税+N”共治格局,推动落实新疆十二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全年开展税警联席会议6次、税警检法案件推进会2次、税银座谈会1次。与公安联合办案,精准锁定涉案团伙违法事实,提升打击成效。组建跨部门积案清理专项工作组,联合公安、检察院执行完毕虚开发票案件15户,联合法院强制执行3户,依法依规用足用好执行手段。与司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协作,探索信息共享、化解争议、协助执行等新举措,力促办成涉税公诉并判决实刑案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加强预案防范,提高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伊犁州税务局地震应急预案》《伊犁州税务局消防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有效提升伊犁州税务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大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础。组织各级办税服务厅做好应急设备、系统、网络和应急后备团队等准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机制完善,防范舆情风险。与伊犁州网信办建立舆情监控联席机制,凝聚公安、网信、媒体等多方力量,用好信息化手段实现常态化监测,实现分级分类处置,提高管控效率。坚持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置,严把宣传政治关、事实关、数据关、保密关,从源头避免退税减税新闻舆情风险,净化涉税舆论空间,守好税收舆论阵地,持续为稳步推进退税减税落实落细营造良好税收舆论环境。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着眼新形势新要求,拓宽纳税人有效维权渠道,进一步压缩投诉办理时限和优化办理流程,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最大程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4年累计通过征纳互动平台、12345、12366转办工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问题720件。
(二)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行政复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入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伊犁州税务局根据《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5项配套制度,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推进内控岗实体化运转,明确各有关业务部门是本条线内部风险防控的主责部门,把“管业务就要管风险”落实到部门、到岗到人,实现内部涉税风险动态跟踪防控;建立风险事项报备机制,各业务部门遇到重大风险事项向法制部门报备,实现数据共享并协同处理疑难问题、化解潜在风险;“建强”“管好”指标库,全州税务系统共使用内控系统指标开展风险数据扫描200余项次,筛选数据46.01万条。2024年,对四个县级局开展层级督察审计,对7个县级局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实时监督。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伊犁州税务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细化公开指南、公开内容、公开年报、公开申请。及时更新领导简介,重点推进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及税收政策公告、纳税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用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优化调整办税服务厅功能区规划。建成1个实体办税厅、1个自主办税区、多个“服务驿站”的“1+1+N”线下服务体系。积极打造“精准推送+智能交互+问办协同”的税费服务新生态,线下智能化办税服务厅提供自助办税、一对一辅导、纳税人学堂等服务,多渠道对电子税务局、新电局APP等提供服务,扩大受益群众。线上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自助服务,通过线上即可办理增量房契税申报、税务登记等业务,提升办税质效,缩短办税时间;聚焦偏远农牧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路途远、不会办等问题,结合伊犁州各乡镇(含3个园区)位置特点,综合考虑纳税人缴税人数量、税费服务需求等因素,将资源下沉、服务前移,与乡镇村、社区、信用社、电信、电力、银行等单位合作,构建“税政企”合作关系,积极打造办税缴费服务延伸点,因地制宜做好服务延伸点位置、业务办理、运行管理、服务频次、下放权力承接等事项设置准备。
(二)建立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涉税费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分批推进《伊犁州税费协同共治实施方案》,在确定财政局、发改委等第二批20家州直单位基础上,按“谁需要、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征集数据需求,进一步扩展第三批协税共治州直单位名单,更新税费信息共享目录。深化办税缴费、补链助企等方面数据共享,今年累计向州直4个部门提供涉税数据1380条,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督、经济监测、产业发展等方面提供科学可靠的参考依据,让信息“通”代替群众“跑”。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伊犁州税务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落脚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4年度开展县市局一把手现场述法,邀请伊犁州司法局现场指导县级税务局主要领导述法会议,进一步明确税费协同共治的实现途径,切实提升税费共治水平。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网络培训班,共有1055人参加培训,学时达60学时以上,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职律师跨区域工作,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通过委托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1起,指派公职律师参与法院现场庭审2起,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争议解决中的作用。
十一、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深党建与税收业务融合,持续优化完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
二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加强对落实税费政策、组织税费收入、处理一般税收违法行为以及打击偷逃抗骗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相关的税务执法和重大案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加强税收监管,持续深入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税收大数据体系建设,逐步健全“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四是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按照《新疆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要求,科学做好公职律师培养、管理、使用等工作。充分发挥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争议解决中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