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确认的4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4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2025年1月10日
欠税公告 时间:2025年1月10日 18:49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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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确认的4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4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