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购买后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或通过邮件方式458831941@q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SXSWCG-2024-0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购买后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00000元
服务需求:
采购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项目基本情况 |
服务期限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购买后勤服务项目 |
9000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伊犁教学点办公区内各会议室、公共区域、后院贵宾楼;大门人行道(市政确认责任区)的日常卫生保洁服务工作;客房服务;水电暖及办公设施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食堂饮食服务;办公区秩序维护、日常巡检等后勤服务。 |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伊犁教学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飞机场路122号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开业不满3个月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5)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开业不满3个月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2023年至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资信证明原件。
(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查询结果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自行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8)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号:458831941@qq.com。需提供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飞机场路122号
联系方式:15309991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联系电话:0999-8355211、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涛
电 话:153099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