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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幸福路16号办公楼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幸福路16号办公楼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件方式458831941@q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4-01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幸福路16号办公楼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16215.19元

  最高限价(元):3316215.1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采购预算(元)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完工期限、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幸福路16号办公楼修缮项目

 

3316215.19

本工程为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幸福路16号办公楼修缮项目,具体改造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5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项目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幸福路16号办公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进疆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供应商最低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开业不满3个月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9)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开业不满3个月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0)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2023年资信证明原件。

  11)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上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原件。

  13)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14)踏勘证明:投标人须出具采购人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函。(现场勘察证明函的模板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723日至2024729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14楼1407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邮箱号:458831941@qq.com

  事项:需提供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812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812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14楼1407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址:伊宁市天山路51号

  联系方式:0999-8031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联系电话:0999-8355211、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荣

  电   话:0999-8031372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