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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州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新法税便函【2018】16号)文件要求,伊犁州税务局认真总结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依法治税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及工作亮点,现将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2018年我局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51.29亿元,可比增长14.8%,增收19.54亿元。其中: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收入78.34亿元,可比增长12.9%,增收8.94亿元。

(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能获得便捷、及时、准确的了解到最新政策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等的要求,及时修改表证单书和内部流转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将取消事前审批的项目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范围,防止出现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的情况发生。二是伊犁州税务局按规定对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许可对象、许可部门等内容进行了公告,并通过网站、宣传栏(公开栏)、触摸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完善伊犁州税务系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

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落实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工作,加强同规划、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一是根据《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重点教培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书面查办的通知》(伊州稳指办[2018]28号)文件要求,深刻理解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对开展教培工作的思想认识,力争做到学习深、领会透、理解好、把握准、运用好、结合好。在此基础上,主要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提出了六点建议。二是伊犁州税务局对照《2018年新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新经信产业【2018180号)的要求,及时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积极与主管此项工作的伊犁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进行工作沟通。通过信息沟通,了解掌握了2018年伊犁州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重点掌握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在税收管理工作中,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三是伊犁州税务局落实了《自治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涉企保证金自查自纠相关工作的通知》等各项工作,按规定向财政等相关部门报送了工作报告和总结。

(五)加强市场监管

1.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工商、质检、税务等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优化了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了各部门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漏征漏管问题。全州自推行“三证合一”存量户企业纳税人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共有存量户企业纳税人2730户,截至目前已全部更换完毕

2.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风险管理分析应对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预警指标和风险模型是风险扫描的基础性工作,影响着整体工作的进度,伊犁州税务局采取多角度,全方位的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指标和模型。通过将已有的指标元和指标加载到风险模型中,建立结构简单的决策树模型和结构复杂的权重模型,并实时验证模型的正确性和实用性在金税三期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中建立增值税、所得税、企业财务等风险指标模型。截止目前,原国税累计推送税收风险管理任务(含非风险识别事项)867户次(其中区局任务500户次,州局任务245户次,县局自动任务转评估122户次),已完成642户,入库税款(含滞纳金、罚款)10540万元,调减留抵837万元,调减亏损97万元,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果。二是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将风险管理各个节点串联整合起来,综合分析人员能充分利用风险管理系统的图像化友好界面,扫描出税收风险疑点信息,应对人员能根据风险应对指南实施精准风险应对,大大提高了风险分析的质量和应对效率。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伊犁州税务局全面做好201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评定工作:A级企业667户,占比2.2%(占参评户数比);B级企业8877 户,占比29.3%;C级企业555户,占比1.8%;D级企业420户,占比1.4 %;M级企业19815户,占比65.3%。与上年相比, A级、B级纳税人均明显增长,同比增长72.1%和29%。持续推进纳税信用增值应用,扩大“银税互动”成果,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特别是与建行“云税货”、“税银货”业务持续上升,截止2018年9月30日,建行银税合作109户,累计货款金额6352万元,其中互联网“云税贷”91户,货款金额4629万元,线下传统模式18户,贷款1802万元,缓解了纳税人融资难的问题,全面落实纳税信用等级后续管理服务措施,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净化和优化税收环境。

4.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情况伊犁州税务局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辅导,积极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并依托现有征管数据,进一步拓展第三方数据,始终将非居民企业管理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走出去”企业清册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对外支付信息核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关联申报数据核查工作,32户企业申报疑点信息,逐户进行核实、修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做好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政策保障工作为指导本系统做好新机构成立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伊犁州税务局采取了以下措施:1.成立文件清理工作小组,统筹文件清理工作;2.开展专项培训,并明确清理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到人;3.要求各县市局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4.积极同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协助和配合;5.要求州局各督导组反馈清理工作中的问题;6.设立文件清理工作热线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快速解答各县市局的问题;7.建立快报机制,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确保文件清理工作和新机构挂牌同步完成。

(七)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情况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5次其中,机构改革两轮清理出修改后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3个;社保和非税业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执行县级社保类规范性文件1个州局发布公告2个。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1. 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伊犁州税务局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工作规则》、《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重新修订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会议规则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动性,坚持依靠集体智慧作决策。坚持重大问题决策前充分沟通酝酿,会议讨论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决策后雷厉风行落实。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机构改革以来,召开党委会议47次,局长办公会14次,局务会3次,会议讨论确定的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开。

2.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稽查局移交审理案件25组织召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协调5,已按期完成审理12起,13起正在审理中

)加强合法性审查

1.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情况

1)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税系统公职律师仅有张世民1人,张世民同志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3月20日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书,现任伊犁州税务局社保和非税处处长。2018年度张世民同志参与了为税务稽查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研究具体法律问题、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及孙建国诉伊犁州国税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违法案税务诉讼案的准备与应诉工作。

2)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伊犁州税务局2018101日聘用新疆宇通律师事务所王猛律师担任伊犁州税务系统常年法律顾问;聘任伊犁州税务局社保和非税处处长张世民同志为内部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伊犁州税稽查局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以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让税收执法不再任性,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18年,通过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纳税人自查157户,14户企业实施重点检查累计企业自查及查补收5990万元主要做法:一是狠抓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及内容。注重归纳典型行业特点及共性问题,形成行业检查思路及样板,提高检查针对性。二是积极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双随机一公开”名录库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联合惩戒情况。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稽查局在落实联合惩戒工作时,针对年度内办理的大量走逃失联企业无法纳入黑名单,无法实现联合惩戒的现状,积极与上级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重大税务案件公告管理办法》(2018年第54号公告),将此类走逃失联企业纳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成功堵塞漏洞,为构建信用体系出了一份力。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稽查局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达到移送公安机关标准的案件提请州局重大审理委员会审理,对要求移送公安的案件,及时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有关要求,及时进行移交,全年共移交公安案件12起。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检查环节的配合,依据8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等五部门关于防虚开骗两年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的要求,主动与各级公安机关进行联系,形成合力,实现案件的快速处置。

(十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伊犁州税务局在广泛征求法律专家、纳税人和执法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制定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2018年3月1日起实行。

(十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伊犁州税务局积极推动奎屯税务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联合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前往试点单位督导工作3次,修改各类制度模板10余

(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网上办税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伊犁州十二个县(区)局20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了统一标识标牌、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办税流程、统一导税服务、统一网上办税平台、统一宣传咨询“一厅通办”“六个统一”,全面落实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导税服务、预约服务、全程服务、延时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咨询管理制度,全州办税服务厅147个窗口,其中127个综合窗口、 20个专业窗口,“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综合窗口实现了“一窗一人一机受理”第三层级,服务一个标准,执法一把尺子,深入推进“一厅通办”“一次办结”“一套资料”“一键咨询”、“一网通办”功能落地增效,真正让纳税人进一个厅、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所有业务,服务质效更提升,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二是积极构建多元化办税格局,增强办税便利性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新疆税务网上税务局(国地税网厅合并一网通办)推行工作、全面落实区局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国”清单182项。强化日常监管。从2018年5月起按月提取网上办税情况定期通报全州网厅推广情况。发挥导税人员引导作用,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自助办税。自助服务区域配置专职网上税务局辅导人员,现场演示操作流程等方式,开展网厅新增功能培训,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掌握网厅各项功能。共享经验交流。建立健全网厅推广微信群,借鉴全疆推广先进做法,交流推进作法、经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多元化办税格局基本实现。针对8、9月网上办税率持续下滑,强化“绩效考核”指标棒的作用,提高思想认识、清晰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得力,实施项目负责制,落实能者主持原则,要求各局网厅业务开展“一天一分析,一周一总结”、分析短板,及时调整策略,向州局纳税服务处报送上周网厅分析报告,为新个人所得税全面实施、非税及社保职责划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情况伊犁州税务系统认真梳理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没有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州局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各县市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和税企互动平台及时公布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伊犁州税务局依法办理涉税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积极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区局纳服处要求,行政处罚由区局统一公示。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开展执法督察项目2个,其中专项执法督察1个发现问题3个,修改疑点数据187条,纠正纳税人行业鉴定错误25户;日常执法督察1个,发现问题7涉及纳税人24户次,责任追究7人次11月进行执法督察回头看,通过内控平台再次发现专项督察涉及内容错误数据2300条,已通过内控平台主责部门提出内控建议。

(十)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伊犁州税务局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一是形成争取地方经费补助机制。主动向伊犁州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税收相关工作,以及税务部门对地方财力影响变化,得到重视和支持。二是以州政府名义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地支持税务部门工作,在资金补助与人力补充等方面给予税务部门支持。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内控平台成功上线,工作初见成效伊犁州税务局圆满完成全州税务系统内控平台上线及初始化工作。通过内控平台筛选疑点数据26280条,疑点核查补交税款233247.48元,加收滞纳金6309.88元,罚款3400元。涉及执法过错并追究24人次,其中批评教育2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通过内控平台建立自制指标8个,其中根据主责部门建议建立指标5个,基层建议建立指标3个,共筛选疑点数据265条,经基层核实,疑点准确率85%。通过内控平台共建立各类风险点4条,制定有效措施4项,关闭风险点1个防控措施效果明显,部分风险点得到了有效控制。2018年上报半月报16份,双月报3份,提出内控建议7项开展内控专题培训3,累计培训145人次,及时开展2018年内控自评

(十七)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度伊犁州税务局严格落实行政执行保障工作,认真测算履行执法职责所需各项经费,确保执法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支持保障作用,确保了我局落实法治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八)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后伊犁州税务局迅速将原国税、原地税历年信访情况进行摸排,切实保障了机构改革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进行。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群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来访信件未接待过来访群众,未产生过级税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信访事件。也未接到上级转送、交办、督查信访办理的信访。未出现本局税务干部到地方党政部门、税务系统集体上访、闹访或缠访的情形;未发生因工作不当造成信访人越上访的情况

十九)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伊犁州税务局认真落实总局印发的《涉税负面舆情应对处置管理办法(试行)》,高度重视涉税舆情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增强舆情管控意识,提升应对处置能力,积极有效应对负面舆情,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一是树立主体责任观念。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筑牢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负面舆情防范与管控。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流程。进一步细化完善涉税舆情监控、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监督考评等流程管理制度,使相关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充实舆情管理队伍。优化舆情监控分析人员配置,实现了人工监控时间、主流媒体信息全覆盖。四是加强舆情管理培训。针对当前舆情多发易发、快速传播等特点,加大专项培训力度。以特定案例为背景,模拟演练舆情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新闻发布、接受采访,邀请宣传、网信部门及主流媒体记者点评指导,增强税务干部舆情应对实战能力。

(二十)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

1.根据区局统一部署,伊犁州税务局在2018年4月、7月先后开展了警示教育月活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11月开展了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每次警示教育活动都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把警示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处室等不同层次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相关党纪法规和纪律要求。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和机构改革关键环节,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学习教育提醒工作。一年来,各单位采取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蜕变》系列警示片、参观“伊犁清风﹒廉洁文化”展示馆、召开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加强纪律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让各级税务干部知规矩、明法纪、守底线。州局开展集体警示教育7次,整理编发了近年来州税务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并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向全州税务干部通报。6月、11月2次参加“伊广行风热线”,召开纳税人座谈会3次,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二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严肃追责问责。伊犁州税务局党委专题学习“四种形态”运用办法,要求各级党组织发挥主体作用,常态化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纪律条规常提醒、重点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对存在的各类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45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0人次,提醒谈话 22人次,警示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56人次,限期整改7人次,责令作出检查15人次,通报批评134人次。对奎屯、霍尔果斯局2起案件中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通过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让监督的笼子越织越密,使干部的纪律意识越来越强。

2.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伊犁州税务局党委带头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有关作风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细化相关要求。通过不同形式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5次,重点纠正和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活动饮酒等问题

3.抓好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伊犁州税务局每逢重要节日节点,都以纪检组名义下发纠正“四风”、廉洁过节的文件通知,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通过微信、短信、内部即时通发送廉政提醒,多种形式抓好节前廉政教育。2018年,全系统纪检部门开展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39次,没有发现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没有发现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有价证券或内部接待公私不分等问题。

4.坚决落实公务接待严禁饮酒的规定。伊犁州税务局党委多次组织干部学习自治区党委、区局关于公务接待严禁饮酒的文件规定,学习系统内发生的反面典型案件,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下发特殊情况饮酒审批的通知,对五种特殊情况饮酒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对培训中心、职工食堂、周转房、“访惠聚”驻村队食堂、库房存放酒具酒类饮品开展了两轮清查,登记查封酒具上百件。州局纪检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酒具酒类饮品清查情况和公务活动饮酒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下沉住户期间私自饮酒的1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5.加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一年来,伊犁州税务局围绕重要会议文件学习传达、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接受区局监督检查2次,被检查对象做到了12个县市局全覆盖通报发现问题27条。认真抓好区局实地督导、机构改革督导、州局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点名批评,对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召开基层局“一把手”集体约谈会议,纪检组长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基层局提高执行力,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限期抓好问题整改。

6.抓住重要事项开展灵活机动式监督。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资产管理、津补贴发放、办公用房调配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防止违规操作。二是抓好干部日常监督。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多了解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三是落实有关制度要求。按照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系统内领导干部按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6名领导干部报送了婚丧喜庆报告表和承诺书。按照把好干部廉洁关的要求,对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试用期转正的科级干部出具了党风廉洁意见书。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规定,落实了分级分层廉政谈话要求。四是创新监督手段,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采取发纪检函的形式予以提醒和督促,并要求被监督单位以函的形式回复落实情况或作出情况说明。

7.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伊犁州税务局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纪法规和纪律规定,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2018年共立案审查调查35件,查处3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人、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1人(降低基本退休费8人,停发退休待遇1人,取消退休待遇2人)。查处的案件涉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以及被刑事处罚等问题。对9起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起到了查处一起案件、警示教育全体干部的作用。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霍尔果斯中科久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就原霍尔果斯地税局征收企业所得税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经审查我们决定维持霍尔果斯地税局的处理决定,并于9月19日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邮寄送达复议人。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孙建国伊犁州国税局税收执行措施违法并行政赔偿一案,伊宁市人民法院两次开庭,于2018年815日判决驳回原告孙建国的诉讼请求。孙建国诉原伊犁州国税局、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伊宁市人民法院2018年8月17日立案,同年,8月28日伊宁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孙建国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撤回起诉处理

(二十)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伊犁州税务局紧紧围绕优化税收服务职责职能,切实强化完善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提升纳税满意度。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在纳税人来信、来电、来访办理、接待人员、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结合新的《信访条例》对《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了完善与补充。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实行信访接待责任制凡是反映的问题,能当面答复的就现场解决问题,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并当面告知纳税人及解决时限和电话回访机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伊犁州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推进依法治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每个部门政务公开的职责范围,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对本部门及基层局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问题解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三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和及时有效。四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各基层局办税服务厅设有专门的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置电子触摸屏,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公开。积极加强与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行风热线,定期公开税收政策。部分县市局搭建短信公开平台,利用移动电话短信息随时随地操作的特点,将短信应用到办税服务提醒以及行政事务的公开之中。2018年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3167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4条、通过伊犁税务公众微信号主动公开信息1001条。公开的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切实增强伊犁州税务局的社会公信力,营造有利于依法治税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财务建设,有利于落实税务干部职工对财务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伊犁州税务局充分利用会议、州局通告栏、公示栏、LED显示屏和门户网站等,对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以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重大问题和税务干部职工关心的财务事项,针对不同的内容,按要求在不同的范围进行了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二十伊犁州税务局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面向社会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税收法律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领导讲话。根据《关于认真传达学习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伊州治办【2018】49号)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州税务局于12月18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传达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以下要求:首先是充分认识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其次是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陈全国书记推进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法治新疆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三是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疆的领导、抓好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强化法制意识、科学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荐法治社会建设、坚强法治队伍建设“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伊犁州税务局将以传达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为动力,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做好年底法制宣传各项工作,确保努力完成法制建设各项任务。结合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推进税收法律学习宣传“十进”活动。2018年伊犁州税务局积极落实“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开展税收法律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通过对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组织爱国守法、有影响力的宗教界人士宣讲税收法律法规,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爱教意识、宪法法律意识、民族团结意识。三是伊犁州税务局利用实地走访和微信平台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企业,专门抽调人员到大企业开展走访和宣传法律知识,收集情况,现场解决问题,通过微信平台等网络在全州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面向企业、面向纳税人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纳税人的法律意识。细化纳税服务,实操中开展政策宣传进大厅。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人专岗,及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的税收政策、申报步骤、操作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在办税服务大厅开展“微课堂”对等候办税的纳税人进行宣讲,目前已举办326期,受到纳税人广泛好评;完善信息保障,相关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解决处理各类问题。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栏目(专栏、专版和网页)伊犁州税务局及所属各基层税务机关都已建立了税务网站,开辟了法制宣传栏目(专栏、专版和网页),并积极与媒体沟通,不断加强法制宣传。举办“伊广行风热线”和“法律与你同行”广播直播节目,充分依托直播节目,强化税务机关与群众互动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利用楼宇电视显示屏、税务公告专栏等现代传媒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司法局、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州直部门(单位)“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伊州治办【201845)文件精神,伊犁州税务局在“12·4”国家宪法日当日,组织相关处室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当日,伊犁州税务局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带队,法制处、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处工作人员参加在伊宁市人民广场开展的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宪法法律宣传资料180多份,解答相关税收问题20多项,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十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伊犁州税务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二是扎实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车购税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政策宣传与辅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五是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宣传辅导工作。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八)伊犁州税务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两级党组(党委)的工作部署,落实“三定”,明确工作职能,配备法治工作队伍,实现了人事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一是严格落实机构改革工作任务,设立税收工作机构。成立伊犁州税务局“三定”暂行规定工作小组,按要求开展工作。州局机关27个部门(含派出机构)、所属12个县级局“三定”暂行规定已落实到位。州局机关按要求设立法制处,配备了6名法制岗工作人员12个基层局均设立法制股(,共配备46法制岗工作人员,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依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明确机构、人员岗位职责。伊犁州税务局成立伊始既在三定暂行规定中明确法制部门工作职责,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职责,明确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正常运转。三是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切实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首先是抓教育引导,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始终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意识和献身税收事业的奉献意识、大局意识,铸造了一支思想正、业务精、作风硬的税务干部队伍。其次是制定《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工作任务》及《2018年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本系统一系列培训。站在坚决拥护机构改革方案大局,为积极配合国地税机构改革平稳落地奠定基础,组织伊犁州税务系统开展地方税种培训,由各业务处室骨干授课,共举办4期;推进人才强税战略,借助疆外高校资源,在江苏无锡税校举办2期培训班;为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统一思想、提升能力、助推改革的重要作用,制定《伊犁税务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160余人参加全国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92%通过率的好成绩。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加强新进公务员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的培训,切实提高考试通过率,增强新进公务员的执法水平。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二十九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1.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伊犁州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督促全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保证各项措施按期完成

2.健全组织建设,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及时成立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3.全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审议通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伊犁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伊犁州国税局2018年执法督察方案》督审结果、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等8议题形成会议纪要4份

(三十)伊犁州税务局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税收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仅伊犁税务微信公众号一项全年就已推送129期,计613条信息,其中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机构合并后(7月起)推送75期,计351条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典型做法及亮点

一)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伊犁州税务局的推动下,奎屯市税务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从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长远目标着眼,以切实促进奎屯区域依法治税工作,提升税务执法水平,营造和谐征纳环境为出发点,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推动局联合试点工作

1.扩容公示平台,增加执法透明度。设立奎屯税务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联合公示平台,放置在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实现了两执法信息公示共享。截至目前行政执法联合公示平台共累计公示两局欠税信息50条、信用等级评定信息126条、定额信息5702条、行政许可信息295条、执法人员信息205条。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升执法规范性。建立可视化执法指挥系统,由纳税服务大厅、询问室和指挥中心三部分组成,指挥中心可对办税服务窗口办税流程及询问室中开展的执法活动进行语音、影像全过程记录,形成录存同步可回溯式信息存储,随时向询问室提供数据信息和语音交流。办税服务厅为全区税务系统第一个办税过程全记录服务厅,对十四个办税服务窗口配备枪机摄像头及拾音器采集音、视频信息,实现窗口业务办理全程记录,同时视频信息可通过指挥中心进行实时查看、回放,并存储6个月。该系统3月投入使用以来处理涉税纠纷11起。可视化执法指挥系统的建立弥补了执法记录仪在执法记录中缺口增强税收执法严肃性,提升了税务人员执法意识,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正确解决涉税纠纷,维护法律秩序提供了有力证

(二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伊犁州税务局在广泛征求法律专家、纳税人和执法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论证、修改,制定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裁量基准》一是为伊犁州各级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提供了统一标准。二是研发小软件,实现原国、地税信息实时共享,为一事不二罚和首违不罚提供信息保障。三是明确了九项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四是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将违法行为划分为轻微、较轻、一般、严重四档。五是调低了部分税务行政处罚上限。

(三)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1.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为契机切实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我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大督查工作,成立伊犁州税务局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先后召开10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大督查自查整改工作大督查工作内容逐一分解到各个部门,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节点和工作要求,对自查发现的18个问题,以及区局督查组指出的7个方面的问题,制作整改台账,实行跟踪管理和销号管理。通过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和向上级提出意见建议23条。州局相关处室对整改情况将进行实地复核,在复核中发现仍存在问题,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绩效考评标准进行绩效考评,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孙建国伊犁州国税局税收执行措施违法并行政赔偿一案,伊宁市人民法院两次开庭,于2018年815日判决驳回原告孙建国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孙建国负担。原告已提出上诉请求,目前我局未收到法院相关通知。伊犁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军受伊犁州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法定代表人王勇实委托参加全部庭审。孙建国诉原伊犁州国税局、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伊宁市人民法院2018年8月17日立案,同年,8月28日伊宁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因原告孙建国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定撤回起诉处理。此次行政诉讼为执法人员敲响了警钟,切实促进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强制措施执行程序。同时,也促进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该案件结束后,我局将认真总结,仔细梳理形式案例,教育和警示广大税务执法人员。

十二、进一步做好税收法治工作的打算

(一)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要求,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伊犁州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

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作用,提升内控成效。

三)始终坚持高效优质地完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四)按期开展执法督察,增强税务人员执法风险意识,努力提高我州税务执法质量。

(五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审核工作

六)根据区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积极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

七)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尽量化解征纳纠纷。

(八)继续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原则,持续准确落实好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强后续政策执行监督,针对股权转让、债务重组开展风险排查,坚决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履行好税收执法责任,为助力伊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有效作用。

(九)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法制意识。按照依法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和落实,保持咬定目标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执着精神。

)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形式,大力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引导干部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道德修养;广泛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基本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完善和落实符合新时期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打好基础

(十一)继续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原则,持续准确落实好各项货劳税政策,加强后续政策执行监督,严密防范增值税发票风险,坚决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履行好税收执法责任,为助力伊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有效作用。

(十二)扎实做好信访工作,突出管理实效。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各项规定,大力推进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大规范活动,切实做到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构建和谐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本着“信访无小事,信访无淡季”的思想,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纪检信访工作,解决纪检信访问题,对于重大或紧急的信访案件特事特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强干部监督,对涉及信访问题的,严肃追责。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Ο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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