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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访谈实录

  主持:各位网民好,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今天在伊犁税务网站举办“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有幸请到伊犁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爱民及相关处室业务骨干讲解做客访谈栏目,对大家关注的问题在线解答,也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 [2024-06-12 11:10:17]

  主持: 首先请伊犁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爱民向网民朋友致以问候。 [2024-06-12 11:11:30]

  程爱民: 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伊犁州税务局始终坚持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优化升级营商环境为抓手,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各项税费政策落实,持续释放税费政策红利,让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更舒心、顺心、省心,为伊犁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税动力”。今天,我们将借此机会,与广大网友开展在线访谈,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提问,税务干部将会认真解答。 [2024-06-12 11:11:30]

  主持:非常感谢程局长,现在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24-06-12 11:11:58]

  美少女2679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2024-06-12 11:13:14]

  程志波: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24-06-12 11:13:14]

  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现行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 [2024-06-12 11:14:40]

  程爱民: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024-06-12 11:14:40]

  噶黄毛: 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06-12 11:15:13]

  张鹏飞: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2024-06-12 11:15:13]

  轩轩: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024-06-12 11:17:26]

  程志波: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4-06-12 11:17:26]

  蜡笔小新: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4-06-12 11:20:17]

  张鹏飞: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设在西部地区的、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4-06-12 11:20:17]

  果果: 新设立企业未办理汇算清缴前能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024-06-12 11:21:31]

  程志波: 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2024-06-12 11:21:31]

  妞妞:新设立企业未办理汇算清缴前能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024-06-12 11:22:31]

  程爱民: 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2024-06-12 11:22:31]

  周明: 因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是否要加收滞纳金? [2024-06-12 11:22:51]

  杨华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024-06-12 11:22:51]

  网友A: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24-06-12 11:24:03]

  杨华彦: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24-06-12 11:24:03]

  汪峰:现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2024-06-12 11:25:47]

  程爱民: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024-06-12 11:25:47]

  随风:今年对加强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监管措施? [2024-06-12 11:27:20]

  杨华彦: 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标准提高后,绝大多数纳税人后续月份按新标准自动抵减了当年度应纳税额。也有少部分纳税人在当年度扣缴阶段抵减不完,或者不选择在扣缴阶段填报扣除,这种情况需要在办理2023年度汇算时填报享受。 

    在征管中,税务部门发现少数纳税人错误填报甚至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对于未按照规定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比如夫妻双方各自按照100%比例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篡改佐证资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等,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网站或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纳税人享受新增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应当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24-06-12 11:27:20]

  岁月静好: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新疆困难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06-12 11:28:29]

  程志波: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以《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2024-06-12 11:28:29]

  李志刚: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怎么办? [2024-06-12 11:30:19]

  张鹏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024-06-12 11:30:19]

  晔占:今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 [2024-06-12 11:32:05]

  杨华彦: 今年汇算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便利化举措: 

  一是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二是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三是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升级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 [2024-06-12 11:32:05]

  平淡人生: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如何判定? [2024-06-12 11:32:20]

  程爱民: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24-06-12 11:32:20]

  时光之城: 纳税申报期限顺延如何确定? [2024-06-12 11:34:05]

  张鹏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024-06-12 11:34:05]

  许瑞瑞: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2024-06-12 11:35:30]

  程志波: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024-06-12 11:35:30]

  秀才:新疆困难地区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2024-06-12 11:38:21]

  程爱民: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符合新疆困难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在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2024-06-12 11:38:21]

  牛乐乐: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开发区政策? [2024-06-12 11:39:07]

  程志波: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以《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2024-06-12 11:39:07]

  晔占:纳税人应该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 [2024-06-12 11:41:06]

  杨华彦: 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2024-06-12 11:41:06]

  婷婷: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开发区优惠政策内容是什么? [2024-06-12 11:43:01]

  程志波: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符合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在享受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第六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2024-06-12 11:43:01]

  海阔天空: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4-06-12 11:46:22]

  张鹏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24-06-12 11:46:22]

  张丽:新疆困难地区、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适用同一个《目录》吗? [2024-06-12 11:48:48]

  程爱民: 是的,均适用《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24-06-12 11:48:48]

  马华: 我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呢? [2024-06-12 11:50:49]

  杨华彦: 2023年度汇算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2024-06-12 11:50:49]

  美美与共: 偷税的追征期限是多少年? [2024-06-12 11:53:39]

  程志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2024-06-12 11:53:39]

  暮色回响: 纳税人是否有权拒绝税务机关检查? [2024-06-12 11:55:53]

  张鹏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第五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2024-06-12 11:55:53]

  陈东: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汇算? [2024-06-12 11:57:32]

  杨华彦: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2024-06-12 11:57:32]

  尚好的青春:企业未按规定将全部银行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理? [2024-06-12 11:59:38]

  程志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2024-06-12 11:59:38]

  李乾: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2024-06-12 12:01:17]

  杨华彦: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2024-06-12 12:01:17]

  网友26824: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4-06-12 12:01:58]

  程志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024-06-12 12:01:58]

  主持: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程局长及各位嘉宾的详细解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2024-06-12 1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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