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伊犁州税务局和伊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宁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认真落实征管改革、用权公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税收宣介、政策解读、政务公开“质”“效”并重

  (一)主动公开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及时、准确地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动态、最新税费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积极对外公布。

  一是依托伊宁县税务局网络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索引、查阅、咨询、申请服务受理投诉流程化服务等内容;

  二是利用互联网+政务完善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纳税人的咨询进行精准辅导,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税收宣传效果,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千名税干访万企”活动,拓展税宣渠道,充分发挥传统信息公开作用,主动公开定期定额认定信息4期欠税公告3期、非正常户认定信息21条通过伊宁县零距离、电视台、税企交流群宣传税收政策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并正确引导舆情

  2021年,伊宁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86项,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13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伊宁县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主动做好对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税收征管发展和纳税服务动态的舆情监测。依托权威代表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信息处理全面、政策公开准确、税企互动频繁,形成反映问题、解释疏导、转办交办、审核反馈的“闭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结合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主动做好与相关媒体的沟通联系,形成多渠道、多维度的信息公开方式。

  (五)监督保障

  通过在网站、媒体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截至目前,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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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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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标准化、规范化尺度把握不牢实际开展工作成效不显著的问题,伊宁县税务局将紧扣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丰富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问计问需。

  二是完善机制建设,密切关注税收舆情,前置分析研判,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动态。三是落实保障措施,针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