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2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县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伊宁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伊宁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伊犁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ylz)“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查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伊宁县五道桥路13号,邮编:835100,电话:4023878,传真:402188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伊犁州税务局和伊宁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宁县税务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最大限度地将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涉税信息,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一是依托伊宁县税务局内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二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借助减税降费、社保费等政策,通过在办税场所设置公告栏、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在报纸、伊宁县零距离、电视台等媒体宣传税收政策及社会公众关心的涉税问题,使税收工作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及时全面地公开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度,伊宁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39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293项,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4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伊宁县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县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推动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部门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

  (五)监督保障。通过在网站、媒体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指标,明确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9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信息公开和传送效率较低;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探索新的方式,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强化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