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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6-03-0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或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458831941@qq.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30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XJ2026-DLGK-A002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6.40万元

  最高限价:246.4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数量

  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2026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批

为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3个职工食堂采购蔬菜、副食品、米面油、冷冻水产品、肉及肉制品、蛋、奶类产品及奶制品、水果、鸡、鱼(活鱼、活禽)、调料等食材。(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项目实施地点:

  1.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伊宁市胜利路171号)。

  2.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城西分局(伊宁市解放西路二巷8号)。

  3.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新华西路税务所(伊宁市北京北路77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被授权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1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依法纳税凭证或加盖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原件)。

  (7)《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本项目采购品类的其他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证明,供应商相关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8)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业不满3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采用承诺函形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本项目采购品类的其他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证明,供应商相关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0:00至14:00,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A座14楼1407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号:458831941@qq.com,需提供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0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A座14楼1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地    址:伊宁市胜利路171号

  联系方式:0999-8031372或0999-8025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联系电话:0999-8355211,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荣

  电      话:0999-803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