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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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2019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按照中央、自治区年度普法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今年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真抓实干,团结拼搏,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将新源县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征收。2019年,新源县税务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14.52亿元(含社会保险费收入3.53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10.5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收1.38亿元,下降11.60%;入库中央级税收收入6.3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收0.38亿元,下降5.64%;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4.2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收1.05亿元,下降19.96%,其中完成地方公共预算财政收入3.6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收0.57亿元,下降13.52%。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先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进一步压缩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新源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总局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明取暗不取、变相审批等现象。
(三)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新源县税务局将权责清单推行工作与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融合推进,在外网对权责清单进行了统一公示。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9年新源县税务局根据伊犁州税务局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保障。2019年伊犁州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关于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责、议事内容、议事规程。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新源县税务局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不予讨论。建立由公职律师、多年从事执法及审理工作人员组成的内部法律顾问队伍,同时,聘请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单宝新为新源县税务局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2019年新源县税务局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重大涉税事项审议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中“罚款数额较大”及“税款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通过了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等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相关内容的修订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有序推进“三项制度”。新源县税务局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透明。新源县税务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发现公开的税务执法信息不准确的,及时予以更正。2019年公示的各类信息1650条。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税务执法规范。一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19年,我局新购置了5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截至目前,我局执法记录仪数量达到了34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正。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实施案审制度,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责任到人。按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要求,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认真做好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严格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2019年1-11月,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过错追究28人次,其中批评教育5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次,通报批评17人次。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合理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内控机制作用。2019年新源县税务局圆满完成内控平台并库及初始化工作,实现了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与金三系统完全对接。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抓好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2019年,新源县税务局纪检部门开展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3次,没有发现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新源局未发生行政复议。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新源局未发生行政应诉。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新源县税务局紧紧围绕优化税收服务职责职能,切实强化完善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提升纳税满意度。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实行信访接待责任制,凡是反映的问题,能当面答复的就现场解决问题,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并当面告知纳税人及解决时限和电话回访机制。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和舆情事件,维护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新源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纳环境。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由法制科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减税降费政策宣讲活动已开展5场,发放减税降费政策资料500余份,培训税务干部和纳税人300余人次。将“务实做好宣讲培训”,实现“对税务干部业务培训到位”和“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辅导到位”作为培训宣讲工作目标。从年初接到减税降费宣讲任务开始,我股立即组织对内培训,通过培养科室业务骨干、个人带动集体、集体促进主动自觉学习,通过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提升了税务干部工作能力。在对外辅导上,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专项宣讲,对普惠性政策扩大减税降费宣讲覆盖面,尽量做到工作不留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宣讲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组织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新源县税务局认真落实《自治州关于开展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有综合业务科专人负责督促和统计日常的网络学法情况和积分情况,定期在县局工作群通报。参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100%。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安晓东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抓好组织、协调、保障、实施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协调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步骤、有秩序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