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8-03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按照中央、自治区年度普法工作部署和要求,新源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文件要求,新源县税务局认真总结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依法治税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及工作亮点,现将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2018年新源县税务局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25,014万元,减收7058万元,同比下降5.34%。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入库52,575万元,减收2316万元,同比下降4.2%,其中省级入库10,237万元,市级72万元,县级42,266万元。完成州局下达年度收入目标119,381万元的99.84%。

(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能便捷、及时、准确了解到最新政策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等的要求,及时修改表证单书和内部流转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效。将取消事前审批的项目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范围,防止出现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的情况发生。二是新源县税务局按规定对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许可对象、许可部门等内容进行了公告,并通过网站、电子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

(三)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将党组中心组学法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2018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10次。

(四)加强法制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抓好干部学法、用法,采取多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干部学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现象的发生,强化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五)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和党章、党内法规。4月新源县税务局开展了第十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活动,联合设置咨询台1个,制作展板1个,发放宣传单共计200余份。组织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抄写笔记、发言讨论深入学习了党章和党内法规。组织干部在法宣在线开展《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制知识答题活动。

(六)组织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新源县税务局认真落实《自治州关于开展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有综合业务科专人负责督促和统计日常的网络学法情况和积分情况,定期在县局工作群通报。参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90%。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清理工作。一是做好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政策保障工作为指导本系统做好新机构成立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做好文件清理,严格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州局。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治审核要求,实施案审制度,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新源县税务局于2018年8月1日聘用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单宝新律师担任新源县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源县税务局严格按照州局制定下发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开展行政处罚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内控平台成功上线,工作初见成效。新源县税务局圆满完成全州税务系统内控平台上线及初始化工作。通过内控平台筛选疑点数据11条,涉及执法过错并追究11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1人。

(二)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机构改革工作启动以后,新源县税务局迅速将原国税、原地税历年信访情况进行摸排,切实保障了机构改革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群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的来访信件,未接待过来访群众,未产生过向本级税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信访事件。也未接到上级转送、交办、督查办理的信访事件。未出现本局税务干部到地方党政部门、税务系统集体上访、闹访或缠访的情形;未发生因工作不当造成信访人越级上访的情况。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新源局未发生行政复议。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新源局未发生行政应诉。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新源县税务局紧紧围绕优化税收服务职责职能,切实强化完善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提升纳税满意度。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实行信访接待责任制,凡是反映的问题,能当面答复的就现场解决问题,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相关领导,并当面告知纳税人及解决时限和电话回访机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伊犁州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推进依法治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750条。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财务建设,有利于落实税务干部职工对财务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源县税务局充分利用会议、县局通告栏、公示栏和LED显示屏等,对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以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重大问题和税务干部职工关心的财务事项,针对不同的内容,按要求在不同的范围进行了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在全国税法宣传月活动期间,以诚信纳税为主题,深入推进了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新源县税务局在人员密集的新源县电影院门前,开展了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税收宣传咨询活动,拉开了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帷幕,活动中悬挂了宣传标语,张贴了宣传海报,设置了多项税收政策宣传展架,向过往的行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分批组织年轻干部手把手辅导他们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了解税收政策和纳税人满意度测评,集中展示税务部门减税降负、持续开展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放管服”改革30条的举措及成效,介绍“最多跑一次清单”等创新成果,回应纳税人关切。讲解了贴近百姓生活的税收政策,重点宣传相关政策以及对百姓生活的影响,号召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税收知识,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引导依法纳税光荣、违反税法可耻的理念,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遵从税法,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面和辐射力,加强税务部门形象宣传。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组织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新源县税务局认真落实《自治州关于开展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上线学习法律知识,有综合业务科专人负责督促和统计日常的网络学法情况和积分情况,定期在县局工作群通报。参学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90%。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1.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督促局内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保证各项措施按期完成。

2.健全组织建设,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及时成立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3.全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形成会议纪要2份。

十一、典型做法及亮点

新源县税务局借“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的契机,依靠各级驻村工作组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开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宣讲活动,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宣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新源县税务局组织干部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并将法规条例印成手册发放到帮扶对象手中进行共同学习。

十二、进一步做好税收法治工作的打算

(一)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全覆盖;在全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继续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组织各股室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三)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普法形式,借助新媒体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和力度,引导纳税人学法、守法、尊法,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