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食堂改造简易磋商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10-1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食堂改造简易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食堂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A座14楼1407室或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458831941@q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LZSW2025-0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食堂改造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814809.08元(人民币)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814809.0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采购预算(元)

项目基本情况

完工工期、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食堂改造

814809.08

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食堂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内完工

项目实施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5)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6)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2024年1月1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原件(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查询结果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需提供廉洁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进疆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供应商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息登记册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进疆信息登记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息登记册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16日至20251022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大厦A14楼1407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号:458831941@qq.com。需提供供应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所投项目名称、所投项目编号、所投内容名称(包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QQ邮箱号。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2712: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102712: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大厦A14楼14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尼勒克县税务局

 :尼勒克县文化路108号

联系方式:0999-4623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A座14楼1407室           

联系方式:潘永华 

联系电话:0999-8355211、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爽

电 话:0999-462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