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奎屯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MS2024-40
  二、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伊犁腾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17层1715号商铺
  成交金额:647200.00元
  评审总得分:60.00分,排名第1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服务范围
  提供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提供不少于7名餐饮服务人员。
  (二)服务要求
  1.工作日餐食标准
  (1)早餐:主食三道,面食合理搭配两种,热菜两道(一荤一素),小菜两道,粥汤、牛奶每周三次,凉拌牛肉两次(含牛肉面);
  (2)午餐:主食三道,热菜六道(一主荤两副荤三素),汤羹一道,酸奶、水果选其一;每周三午餐,安排一道特色菜,提前公示,由专人制作、分配,保证人人有份。每周菜谱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按时公布。
  (3)晚餐:主食一道。
  2.节假日值班、加班人员餐食标准
  (1)早餐:主食一道,热菜两道(一荤一素),粥汤一道;
  (2)午餐:主食二道,热菜三道(一主荤一副荤一素),汤羹一道;
  (3)晚餐:主食一道。
  所有传统节日,菜品根据传统节日风俗习惯安排制作,所有菜品,根据季节原材料特点加工制作,保留原职工食堂公众认可度较高的菜品。
  (三)服务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次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标准
  工作招待餐,需要时甲方预先提出标准,乙方则按甲方要求标准加工制作,增加菜品部分,由甲方承担原材料费用。晚餐、节假日值班、加班等特殊情况,甲方承担原材料费用,早餐、晚餐标准按照工作日早餐标准,午餐标准按照工作日午餐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涛、郭平、李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708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
  地    址:奎屯市北京东路5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何冠超 0992-326872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瑞娟、李珂蒙 0991-4513695 
  电子邮箱:468023524@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冠超
  电   话:0992-3268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