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奎屯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畅通纳税人缴费人反馈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2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883条,其中信用等级评价245条,欠税公告135条,主动公开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74条,税务行政处罚决定129条。在中国税务报、新疆日报、中国网、改革网等媒体正面报道28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奎屯市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稿件和新媒体作品政治方向正确、内容真实有效,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和新媒体作品的编、审、核、发全流程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及回应处理工作,严密防范舆情风险。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生失密、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创新推出“奎小税”智能帮办平台,组建远程咨询服务团队,聚焦政策热点、难点和办税堵点、痛点,通过视频连线、同屏共享等智慧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讲解和在线答疑。组织开展“问、解、优”专项走访活动,将调研走访、解决难题、优化服务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助企纾困解难。依托办税服务厅“窗口”公开政府信息,设立宣传栏,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免费提供办税资料。打造“易税通”网格联络机制,加强税企沟通渠道,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十分钟”便民办税圈,依托村社区、邮政等打造“家门口”的涉税服务智慧“微网厅”、延伸办税服务点,打造独具奎屯特色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及时调整机关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信息撰稿人员不足,信息写作的水平和能力仍需要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开展多种形式培训。线上通过“学习兴税”、钉钉等渠道转发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培训;线下通过举办培训会、晨学等方式灵活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二是开展信息写作专题培训,提升撰稿人员写作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加强能力素养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奎屯市税务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