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1-2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奎屯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奎屯市税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伊犁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ylz)“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查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奎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奎屯市北京东路42号,邮编:833200,电话(传真):0992-321276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奎屯市税务局在伊犁州税务局和奎屯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积极打造“阳光税务”

(一)主动公开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畅通纳税人的知情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及时全面地公开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2941条,其中信用等级评价2929条,欠税公告12条。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844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265项,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3.01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的申请、审批、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更新。2019年奎屯市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部门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层层落实。2019年,奎屯市税务局围绕减税降费工作开展系列政策解读活动,回应解读3次,其中由奎屯市税务局主导,奎屯市委宣传部门牵头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通过奎广行风热线积极回应纳税人涉税疑难问题1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举办培训1次,共30人参加。

(五)监督保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及时调整机关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8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6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7

13.0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是在税收政策解读宣传方式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开展减税降费宣传工作以来,虽然开展了系列宣传辅导活动,但在宣传内容上还存在欠缺,特色亮点活动辐射范围不够广。

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渠道,工作效率和质量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对相关政务公开规定内容了解不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是各部门配合存在不足。在机构改革顺利后,各部门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大类内容方面存在配合不够密切的情况,在协同公开共同公示机制上存在不足。

对照上述问题,2020年奎屯市税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根据当前税收宣传的重点工作,针对不同文化群体,编写不同的宣传辅导资料,让每个人吃懂弄透;同时开展一些既能吸引纳税人,又能够全面覆盖的特色亮点活动。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全局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尤其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自助办税服务厅信息查阅点等载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等方式推进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