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2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邮编833200,电话:0992-3258335)。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的基本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监督,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
(一)层层落实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门任务分工、岗位职责,并把信息公开任务逐一分解到每个部门,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真正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公开质效不断提升
依法依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编制信息公开年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业务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丰富拓展公开渠道。利用办税服务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最新的纳税申报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政策与法规。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使纳税人进一步关注和参与信息公开工作。
(三)认真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政务公开与税法宣传相结合。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载体广度;坚持政务公开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及时准确传递政务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掌握税务部门工作动态、政策措施。做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走访、问需求”行动、纳税信用管理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及时、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要通过电话信息解读、办税服务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自助办税服务厅信息查阅点等载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全面推进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12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3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上,与纳税人、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个别部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职责落实、工作保障等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部分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有待深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操作技能,保证各类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发布。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重点加强对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开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办税程序等信息。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确保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