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霍城县税务局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霍城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霍城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霍城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534条,其中信用等级评价223条,欠税公告111条、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169条、税务行政处罚决定30条政府集中采购1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信息公开的申请审批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更新。2021霍城县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现失密、泄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依法依规在霍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强化网站栏目管理和安全保障,不断提高网站栏目的服务水平,推广“企微税”线上互动平台,将最新优惠政策直达纳税人,拓宽税企沟通渠道,依托办税服务厅“窗口”公开政府信息,设立宣传栏,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免费提供办税资料。

监督保障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及时调整机关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应公开不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思想认识高度还不够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紧紧围绕税收工作,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二是优化解读方式,提升解读质量,加强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回应,做好相关税收政策的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