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10183429F/2021-751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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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霍城县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霍城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政办发〔2020〕46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伊犁州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ylz)“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城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霍城县团结北路7号,邮编:835200,电话:0999-3022354,传真:0999-30251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霍城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霍城县税务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新时期税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质效,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霍城县税务局的机构名称、组成及职能,主动公开部门行政职权信息、税收执法方面信息和社会服务方面的信息。贴近人民群众需求,及时全面地公开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大类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限,配备专兼职人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2020年度,霍城县税务局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44条,税务行政处罚决定245条,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624810元。
(二)依申请公开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公开的申请、审批、公开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更新。2020年霍城县税务局共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申请0份,当面答复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统一协调、分工负责”要求,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霍城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县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专人集中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做好登记和记录,未发现失密、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
霍城县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安排、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股室协作配合的良好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层层落实。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强化税务网站栏目管理和安全保障,不断提高网站栏目的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政办发〔2020〕46号)要求,及时调整绩效指标,明确新任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违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应公开不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成效。
(六)深入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清单
认真落实区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方案》,严格落实单位、部门责任,按照工作时限,扎实做好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税费政策辅导能力,加强税费政策落实效果宣传;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高效透明,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严格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信息;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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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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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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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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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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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 |
0 |
24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0 |
245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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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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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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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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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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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4 |
62481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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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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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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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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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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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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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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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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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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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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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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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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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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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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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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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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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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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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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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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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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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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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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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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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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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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霍城县税务局重点针对干部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不高、公开内容不足、公开方式单一、综合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进行了改进,确保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在公开内容、公开时效方面都有提高: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对照《新条例》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提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确保信息公开有效开展。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基础平台。继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把握政策要求,处理好保密与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的关系,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