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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加大对特殊经济区入驻企业支持力度

  乌兹别克斯坦UZA914日报道,14日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关于进一步支持特殊经济区入驻企业的若干措施》总统令,加强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主要内容有:

  特殊经济区入驻企业利润税优惠自202011日起已取消,但2020101日前入区企业仍可继续享受剩余期限的利润税优惠政策(根据投资额度,企业自入区之日起可享受3-10年不等期限的利润税优惠);自2021915日起,特殊经济区入驻企业可缓期(分期)120天支付增值税、自用零部件和生产材料进口关税,期间不需缴纳保证金,不计滞纳金。此外该令还责成投资和外贸部、经济发展和减贫部、财政部继续研究根据特区入区企业投资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利润税优惠事宜,并于2个月内拟定法律草案,提交内阁审议。

  目前,乌共有特殊经济特区23个,2020年工业总产值近 9 万亿苏姆(约合8.5亿美元),占其GDP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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