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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小知识丨消费税之热点问题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消费税之热点问题”


问题一

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消费税税目税率附表规定: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一、“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

四、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问题二

电子烟是否征收消费税?

答:《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规定:

一、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电子烟进出口税则号列及商品名称见附件。

……

三、关于适用税率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问题三

一般情况下,应税消费品在何时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问题四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能否抵扣上一环节已纳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规定:“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抵扣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规定,“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文档附件